云南多部门联合出台“十条措施”深化边境普法工作

日期:2020-04-02 14:48:06来自: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访问次数:

文稿来源丨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战略思想、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3月30日,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合印发《云南省边境地区2020年深化“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措施》要求,要结合云南边境地区和边疆群众的实际特点,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处事依法、时时守法的良好风尚,推进文明边境、和谐边境、法治边境建设。

《措施》强调

● 要扎实开展“送法进千家万户”活动,通过法律法规送到家、法律服务送上门的形式,面对面地向边民群众宣讲宪法和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让人民群众清晰了解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

● 要持续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普法宣传,探索用民族干部宣讲法律、用民族语言传播法律、用民族活动展示法律、用民族文化体现法律,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相融合,让“法律语言”更加通俗、更接地气。

● 要不断深化“双边”普法协作机制,推动边检单位100%将普法协作纳入与毗邻国家口岸部门的“双边”合作机制,实现口岸(通道)中方、外方“双边”联合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合力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 要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建强硬件设施、丰富创建载体、健全机制措施,推动实体化运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要推动驻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建设,时时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服务活动,使普法与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让群众获得普惠、及时、准确、有效的法律服务。

● 要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挥乡规民约、行业规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打造“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建设权益有保障、纠纷能化解、矛盾能消融的乡村秩序。    

● 要扎实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法治文化墙,拍摄普法微视频,举办法治文艺演出,让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融合,保证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

● 要全面推行执法司法全过程普法,利用检查、办案、调解、矫正等所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全过程、全领域、全环节实时精准普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要深化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发挥好新媒体用户多、更新快、信息量大等优势,利用好互联网通信工具和自媒体平台,建设好“云南司法行政”“云南普法”“云岭雄关”等微信公众号,推广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要着力加强边境普法服务队伍建设,坚持实用、实效导向,加强群众性普法服务队伍建设,定期集中他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培训,经常组织他们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普法,促使其充分发挥在普法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