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关于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对象反馈等有关事项的函》要求,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省司法厅研究确定,拟推荐高伟同志为2023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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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