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4-05-08 11:51:03来自: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访问次数: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对象等有关材料的函》要求,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省司法厅研究确定,拟推荐岳丰同志为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 64189583、64199706(传真)

监督电话:0871- 68178796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

邮  编:650228

电子邮箱:ynssftzpc@126.com

 

附件:岳丰同志先进事迹



云南省司法厅     

2024年5月8日    

   


附:岳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