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公告(2025年第15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开招募律师加入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的公告

日期:2025-07-16 08:54:01来自: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访问次数:

为充实法律援助服务力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根据《云南省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公开招募一批律师加入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在我省登记备案的专职律师。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执业道德;

(二)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

(三)执业年限需满三年。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党纪处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在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法律事务工作经验,且参与并承办过法律援助事项或案件。办理的法律援助事项获得相关单位、机构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五)自愿接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安排和管理。承办过的法律援助案件近三年内未出现评估不合格或查证属实的法律援助投诉情况。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办理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指派的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主要是省高院指定办理的刑事二审案件;

2.接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的安排,参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到各类工作站点参与律师值班工作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3.办理其他与法律援助服务有关的事项。

(二)工作要求

1.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将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指派办理的事项开展质量评查工作。库内律师一年内有案件被评查为不合格的,将被移出律师库。

2.库内律师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指派法律援助服务指派的,将被移出律师库。

3.参与值班工作的律师一年内被群众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将被移出律师库。

(三)补贴支付

库内律师承办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指派事项的可以领取补贴。在事项指派后即支付补贴的70%,事项办理结束并按有关规定结案归档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30%。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补贴标准依据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均可报名参加。填写《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同意。

(二)审核: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和律师工作管理处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入选名单。

(三)公布:对拟入选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成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

五、招募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21日9:00起至7月25日18:00截止。

(二)招募人数:本次共招募专职律师120人,根据报名时间的先后,先报名先审核,报满为止。

(三)服务期限: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

(四)报名方式:请关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点击“其他服务”选择“报名通道”,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PDF及Word电子版。

联系人:许译文、武丹,联系电话:0871-64186086、64189036。


附件:1.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申请入库操作流程

           2.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

           3.云南省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7月16日     


附件: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申请入库操作流程.docx

    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申报表.wps

    云南省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