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具备相应的鉴定能力,我厅研究起草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1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传真至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传真号:0871-64189036。
2.发送电子邮件至ynssfjdglj@126.com。
附件:1.《云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细则》起草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