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公告(2025年第19号)
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起草报送省政府的《关于赋予特定区域行政管理机构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决定(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10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省司法厅。
电子邮箱:924961732@qq.com
联系电话:0871-64189173(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19号
邮政编码:650228
附件:1.关于赋予特定区域行政管理机构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决定(草案)
2.《关于赋予特定区域行政管理机构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决定(草案)》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