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积极组织动员全省各地参与评选。目前,经各地逐级推荐并评选出拟报请表彰的全国社区矫正先进集体1家、全国社区矫正先进个人4名,现予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先进个人:1.昆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韩伟;2.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袁小丽;3.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勐梭司法所所长罗成莉;4.昭通市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所长刘云江。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情况。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司法厅1号楼413室
联系电话:0871--64186303
云南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