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疗养的通知

日期:2018-01-03 16:08:23来自:访问次数:

各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律师疗养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律协【2009】13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律师疗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养地点

    安宁温泉云南省干部疗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温泉医院)。

二、疗养对象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律师疗养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的10类人群。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已参加过以前省律协组织疗养的人员不再安排。

三、时间安排

 根据律师的工作特点,拟定于1月25日报到,26日--30日疗养,30日上午离开,共计5天时间。

四、疗养经费

疗养人员疗养期间的食宿费用及指定疗养项目费用由省律协会费支出;非指定疗养项目及往返交通费由疗养人员自行承担,或由州律协、其所在律所协助解决如有携带家属一起前往疗养的,其家属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参照律师疗养标准执行,并请省律协秘书处联系具体事宜。

五、报名及报到办法

   请各州律协按《疗养制度》第四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将符合疗养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18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并说明是自驾前往还是到昆明集中)如需到省律协报到并统一前往的律师请于125日(星期)下午3:00带律师执业证及身份证到省律协秘书处(昆明市西昌路26号云南省司法厅二楼206室)报到后统一乘车前往疗养地点。

自驾前往的律师请于1月25日到昆明安宁市温泉镇龙溪路云南省干部疗养院二区总台报到入住。(导航请输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温泉医院就行)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人:廖翀

联系电话:0871-64129979

   箱:ynlawyers@163.com

安宁温泉联系人:卢永芬

安宁温泉联系电话:0871-66254188 二区总台

附件:安宁温泉云南省干部疗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温泉医院)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