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和AI数字人形象制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司法厅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和AI数字人形象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R25A020QFQ0007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云南省司法厅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和AI数字人形象制作采购项目 | 1 | 项 |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成果交付并进行宣传推广。
服务地点:云南省司法厅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结果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8.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通知书获取时间: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前台)领取比选通知书,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比选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比选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二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通知书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采购人:云南省司法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871-6418152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层3201号
联系人:祝欣、陈沿锦、丁传觐、邓楚卿、吴翊、王国玺、李腾芳、肖枝莲、王彦飞、汪怡含、刘晓云、张振荣、蒋兴杰、杨益鑫
联系方式:0871-65511240、0871-65511241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路支行
账号:636611192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06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