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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依法治省主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2-02 17:36:45 浏览次数: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宣传组组长 李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2018云南省两会新闻系列发布会的第七场活动。今天的发布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各位领导:

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为华同志;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罗维应同志;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同志;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华同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召同志;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黄为华副书记介绍情况。

 

 

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黄为华: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全省人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见面,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五年来,云南省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领导全省各族人民改革创新、砥砺奋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保证了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依法执政能力显著提升,地方法制越发完备,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

下面,我从六个方面介绍有关情况:

一、总揽全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五年来,省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方向,把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省委随即召开九届九次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决定,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抓好党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并对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下设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六个专项工作组,建立起党委一把手负总责的新机制,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党委统筹抓总,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2014年12月2日,省委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了我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行动纲领。2016年,《法治云南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五五”依法治省规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七五”普法规划)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相继出台,形成了 “十三五”法治云南建设规划体系。当前,我们正按照“一个体系、三个规划”的部署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升本领,全面强化依法执政

五年来,省委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依宪依法执政理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之中,把党的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决策机制,保证党委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等一系列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保证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的制度机制。把宪法法律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必修课,先后对全省100多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法治教育、培训。2015年,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2016年作为二级指标纳入全省综合考评,树立了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政绩观和用人导向。

三、科学立法,夯实改革发展的法制基础

五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机制,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范围、渠道和方式,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发展。

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0件,修改29件;批准州(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4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56件;对22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对实施5年以上的11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并及时废止20件,修改15件。2015年和2016年,除昆明市已有立法权外,全省15个州(市)分两批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就“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三个方面开展地方立法。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共审查批准15个州市提出的立法项目12件。

作为边疆民族省份,省委和省人大历来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我省共立制地方性法规507件,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222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83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165件,地方法规较为完备,尤其是在边疆、民族立法方面,为国家立法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界定和规范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人员编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企、政资、政事和政社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五年来,我省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行实施审计全覆盖,从源头保证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法治。深化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11月4日,省政府首次集中向社会发布了60个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32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2640项。至2016年底,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四级权责清单已经全部向社会公布,并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至2017年底,全省共精简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44项,州(市)级审批项目1854项,县级审批项目2152项,审批效率提速50%以上。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全面清理各类违规增加公民义务的事项和不规范的“证明”,推行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等便利服务,为群众及企业提供集中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成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全省8598个行政执法主体和27.92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超过18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2012年至2017年,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057件, 84.76%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730件,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2.83%;开展行政调解110余万件次。新成立了保山、临沧、普洱三个仲裁委,加上原有的昆明、玉溪、曲靖、昭通四个仲裁委,五年来共受理仲裁案件4484件,标的104.85亿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政府预算、基础建设、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务事项。

五、深化司改,着力保证公正司法

五年来,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司法机关在省委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年来,我省进行了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成立云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分三批遴选出“员额制”入额法官4060人、检察官3148人,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员额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际推行,扁平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审批层级减少,办案效率提高。开展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所有法院基本实现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绝大部分检察院实现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决定,基本实现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干预司法的行为,充分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的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规范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切实保障司法人权,推动执法司法更加规范高效和公平公正。2015年5月1日,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执行立案登记制度,公民的合法诉权得到充分保障,有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实施了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自2015年9月全省启动公益诉讼试点至2017年12月,全省各级检察院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503件,提起公益诉讼149件,提起诉讼案件数量和办理诉前程序案件数量均居全国第二。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大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先后开展了“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专项检查”、“集中清理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主体的执行积案”、“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等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活动,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中央综治办的调查统计,2016年,我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从2013年的84.42%上升到了90.31%。

六、弘扬法治,努力推动全民守法

五年来,省委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道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积极构建具有云南特点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实施法治文化、精神文明、思想道德一体建设,法治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融合发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我省着力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推出 “法治在云南”“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等品牌栏目;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法治宣传边关行”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和宣讲巡讲;融合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街道、长廊,建成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0余个;形成了以 “云南依法治省”“法治在线”“云南高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为引领的新媒体阵地。突出重点强化法治教育实效,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 “学法手册”工程,编印发放《法治教育读本》《青少年学法手册》、“农民工维权提示卡”“农民工维权知识宣传课件”;建立推行农村“普法中心户”、农村“法律明白人”和“边境地区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等制度措施;坚持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切实加强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及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符合省情、惠及全民、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大厅及规范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实施“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程,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4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645个,依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网络系统,实现全省14300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参与法治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2个城市、3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60个县(市、区)达到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4787个单位被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别授牌或予以表彰。

2017年,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亮点纷呈:例如,去年11月3日,我省印发实施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12月25日,省委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陈豪书记代表省委向湛中乐等9名第一任省委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我省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县以上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100%全覆盖;首次采用“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疑点自证”的大数据审计方式,实现对129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各级法院、检察院经费纳入省级统管,编制上收省级管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司法人员工资改革基本完成;进行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选任改为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后的首次选任工作,全省共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740名。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法治云南建设还需更加努力。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根本,充分发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不断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步伐,为全省步入新时代,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法治云南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传递正能量。谢谢!

 

李茜:

谢谢黄副书记。下面请罗维应副主任作介绍。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罗维应: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推进地方立法。五年来,我们始终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这一任务,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制定和修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发展规划条例、旅游条例、农村公路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制定和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一批法规,批准文山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德宏州咖啡产业发展条例、红河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一批单行条例,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定和修订湿地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林木种子条例等法规,批准制定和修订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迪庆州草原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等一批单行条例,推进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围绕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制定边境管理条例、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并加强了社会管理、权益保障、民生改善、诚信建设等重点领域方面的立法,制定修订了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

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是对改革决策需要地方法规明确权责的,及时予以明确。制定修订了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二是对改革决策与现行地方法规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修改。修订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三是对改革决策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完善的,及时通过立法予以完善。2015年制定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关于国家公园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国家公园改革试点,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6年按照省委要求,及时调整立法计划,新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条例、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规项目。四是对现行法规及时进行清理,立改废协调推进。2015年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对我省现行有效的22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集中废止法规10件,集中打包修改15件。

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五年来我们积极探索立法工作规律,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经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在立法中认真落实省委决策,确保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地方性法规以及立法规划计划,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17年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有关任务分解制定了《关于增强地方立法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

二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在立法规划的编制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评估论证,根据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2013年,制定了本届立法规划,2016年,又进行了调整完善,增加了改革发展急需的项目,退出条件不成熟或可由州市立法的项目。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一类项目共完成32件,完成率达到94%,是历届完成情况较好的。

三是进一步指导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工作。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了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按照有关部署和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1月、2016年7月分两批通过了除昆明市外15个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省委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州市立法工作的意见》,并通过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立法培训、立法调研、跟班学习、专题授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和帮助。

四是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立法法,2017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为进一步规范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奠定了基础。自2014年下半年起我们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立法评估办法、法规清理办法,修订立法技术规范和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工作程序规定等8个办法,推进了立法工作各个环节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五是改进调研方式方法。注重听取有关部门、州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注重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法规都公开征集意见建议。2017年建立了涵盖4个县(区)人大常委会、2个镇、1个社区、2所大学法学院和1个律师事务所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地方立法研究院、立法研究会“三位一体”的地方立法智库建设,开展了有关立法课题研究和完善云南人大网地方法规电子库等。

六是注重开展法规实施效果评估检查。2015开展了对我省实施5年以来的119件地方性法规委托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并出版了《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证研究》一书。2017年开展了对本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并实施一年以上的22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调研,形成了8份专题调研报告、24份专项调研报告,调研成果形成总报告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省委,由省委办公厅印发各州市、省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2015年制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了备案审查范围,进行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五年来共备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38件。积极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全流程信息化,2017年云南省作为全国人大确定的全国三个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试点省份之一,实现了与全国人大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李茜:

谢谢罗副主任。下面请齐金岭副厅长作介绍。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齐金岭: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如下补充,讲两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斐然,为建设法治云南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三个战略定位 ”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概括起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高位推动普法工作的局面已经形成。建立了省州县乡四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普法责任制;实施了社会普法与系统内普法并重,普法的社会性广泛性特点明显显现;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的以案释法普法形式已成常态,“七大媒体平台”联动的“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已连续播出86期;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对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已做出制度安排,全省开设公益法治栏目已达312个;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省委省政府以云办发〔2017〕60号文出台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应该讲普法工作的抓手更加强劲。

二是“普遍宣传”与“重点施教”并重,重点对象普法工作成效明显。紧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任前考法、年底述法、网上在线学法考试为载体,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16、2017连续两年分别组织95万和107.9万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网上在线学法考试。盯紧青少年这个“生长型”群体,突出规范灌输,编制规范教材,开设专门课程,建好专教基地。“十三·五”期间,全省县级将建设129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已规划50个建成投入使用30个,全省中小学1.5万名法治副校长和1.4万名法治辅导员已配备到位。扭住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这个普法凹地,强力推动“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落实“谁用工谁普法”,将法治宣传融入用工培训内容,全省五年累计培训人数达1000万人次,6607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突出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这个普法弱区,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臂长,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律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在农村建立“普法中心户”,省级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和省级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在这一群体培育一大批法律明白人。为反恐反邪反分裂、固边固防保稳定筑牢群众思想根基和法律根基。

       三是丰富宣传形式,扩大覆盖范围,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明显增强。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为标志,“3·15”、“4·26”、“6·26”等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宣传成为常态。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宣传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影响。拓展“法律六进”内容,与时俱进将法宣工作渗透到公交、地铁、机场、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巩固影响。运用新媒体普法延伸影响,目前,已建成全省普法微信矩阵,全省开通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216个,政务类微信微博平台开通法治类栏目1000余个。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主要标志是: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好三个平台,以满足人民群众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打造好州县乡村四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就是将法律服务的12项内容分层次融入四级平台之中,实现对群众的面对面就近服务。目前,已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全覆盖,已建成各级各类实体平台1425个,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近10000件(人次)。

打造好“人工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就是要在新时代与时俱进地满足人民群众“人不离家、足不出户,手指一触、网上自助”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目前建成并使用的“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法律机器人等专业法律咨询和“互联网+党建+法律援助”的互动互助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平台服务群众零距离,实现了法律援助在全省14300个行政村全覆盖。

打造好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平台。就是将原有的“12348人工热线平台”与“云南司法行政视讯协同平台”整合,建立“数字电视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平台”,实现电视、手机、电话全方位宣传资讯,让人民群众得到全时空的多元化法律服务。

同时,我们主动融入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成立了“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为我国在境外机构、境外投资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335次,办理涉外案件124件,涉案金额达126多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0亿。

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具体体现,需要做的事还很多,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欢迎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批评,多给我们提出意见建议。谢谢大家!

 

李茜:

谢谢齐副厅长。下面请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华作介绍。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忠华: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正如刚才黄副书记所介绍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我就相关工作亮点再做如下补充介绍:

一是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全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要求,从立法上,在对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每一个湖泊都制定一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又出台了湿地、云龙水库、水土保持、国家公园等保护条例,启动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制定和《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修订。从组织保障上,设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成立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从责任强化上,开始推进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从严格执法上,依法惩处违反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法行为。如大力清理九大高原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抚仙湖沿湖13家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正在按计划推进退出工作,一级保护区内的别墅等建筑物已依法进行了拆除,对洱海周边约2500户餐饮客栈依法开展了环保核查等。

二是强化了重点执法领域的法治保障。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及时修订《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强化了各级政府脱贫攻坚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了建档立卡户认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围绕全省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及时制定《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全省累计查处违法建筑3525.63万平方米,依法拆除2951.13万平方米;围绕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出台22条整治措施,推行综合监管,设立30支旅游警察队伍、23个工商旅游市场管理机构、146个旅游巡回审判机构,切实加大了旅游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围绕民营经济和园区发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召开了全省园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供给侧改革,依法淘汰了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依法关停了砚山县等地的地条钢违规生产企业,有力促进了供给侧改革。

三是切实加强了政府“红头文件”的规范制定。及时修订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制定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5年来,省法制办对800余件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省直各部门和州市出台的49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登记和备案审查。对省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17年9月底,已完成7批次1333件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清理工作。强化了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对65件涉及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公布了清理结果。

四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逐步提高。省、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已逐步得到开展,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已基本形成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已实现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全覆盖,领导干部出庭应诉、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充分尊重公民、法人诉讼权利已逐步成为常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争议的能力明显增强,如保山市隆阳区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万亩土地征收过程中,由法制办组织聘请北京、昆明等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征地拆迁工作,依法有效化解了各种争议,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如怒江州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对5名拒不履行义务教育监护职责的家长,在督促教育、行政处罚等手段仍不奏效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促成了5名学生的继续读书梦,该事例被中国宪政网评为2017年全国十大宪法事例。

下一步,我省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以更新的理念增强政府立法特色。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四是强化依法决策机制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六是持续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七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八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重点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李茜:

谢谢马副主任。下面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召作介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吕召: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参加今天的“两会”新闻发布,下面我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要介绍云南法院近五年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中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依法治省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五年来,全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建设符合云南实际的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云南的总目标,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依法治省中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云南“跨越式发展”和建设法治云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作为。云南法院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跨越”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为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稳司法根基。

二、在执法办案中守护正义。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76715件,审(执)结501385件,同比分别上升7.13%、9.6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99.81%,生效裁判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62%。

坚持严惩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强服务,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落实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好经济转型、结构调整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设立旅游法庭,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新路径。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顺民意,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护民生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制定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出台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发布云南法院保护民生十大典型案例,维护群众日常生活权益。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保持在70%以上。

       三、在司法改革中提升公信。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办案一线,人均办案量明显增加,案件审理周期缩短,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明显提升。1、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庭审实质化,规范刑事量刑工作。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加强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2、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司法原则。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建立对被告人、罪犯的辩解、申诉和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3、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制度。2017年3月,云南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案平台率先上线,运行良好。4、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全省共有人民陪审员9203人,五年来,参与审判活动25.94万件次。5、以科技化手段助力深化司法公开。在继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云南法院专有云、云南法院开放云;建成1132个高清科技法庭,实现了每庭必录、庭审质证、庭审直播;建成144个看守所视频询问室,法官可以远程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询问案情;建成149个远程视频接访室。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止,“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共有5334万余人次上网浏览,云南全省法院公开裁判文书663503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庭审直播39901件,云南高院以直播653件位居全国高院第一。

四、在破解执行难题中促进诚信。省委、省政府发文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与公安、银行、住建等41个部门建立网络查控机制,实现对主要财产的实时查控。实行司法拍卖。加大执行强制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2017年,全省法院全年执结案件125170件,同比上升32.67%。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判处拒执犯罪62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012人,罚款342人。发布失信被执行32476人次,限制出境2991人,限制高消费11049人。

五、谁执法、谁普法  推动依法治省。1、积极推动完善立法。及时总结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积极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促进审判实践成果的制度化、法律化。2、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诉讼渠道,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3、大力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充分发挥公开审判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4、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巡回开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5、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6、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特别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和教育矫治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工作中,全省法院虽然尽心竭力,但离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更大的作为服务中心工作,以更高的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以更稳的步伐深化司法改革,以更实的举措创新工作方式,以更优的成绩坚定文化自信,以更严的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在新时代开启法治建设新征程,续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谢谢。

 

李茜:

谢谢吕副院长。下面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作介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沈曙昆: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就全省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工作从三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勇于攻坚克难,深化司法改革,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根据全面依法治省的目标要求,我们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形成“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一是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我们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制定管理考评办法,明确各自岗位职责,确保各行其道、各司其职。员额检察官遴选结束后,要求院领导在内的全体检察官必须参与办案,将原在综合部门、非业务岗位的219名检察官全部调整到业务岗位,并向基层一线倾斜。会同省委编办建立了“人随案流”的员额动态统筹调配机制,科学核定每一个检察院实际所需的员额数量,办案任务较重的院员额比例达38%左右,案件量较少的单位为25%左右,大部分单位在30%-34%之间,有效保证各地办案需要。相继制定检察官管理、逐级遴选、员额退出等规定,对不办案、不胜任办案工作或离开办案岗位的检察官办理了退出手续,确保检察官进退流转有序,促使队伍活力不断迸发。

二是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在全国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和州市级院主要进行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整合,各地根据办案需要,组建国家安全、经济、毒品、未成年人、环境资源等专业性办案机构,推动检察业务向精细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基层检察院实施大部制改革,“部”下面取消科室设立办案组,有效减少办案中的行政审批环节,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050个整合为840个,精简率高达58.9%。去年年底,全省131个基层院机构改革方案已获省委编办批准,改革进入“实质化”阶段。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建立了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办案情况网上定期通报制度,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的数量,严格落实中央对领导干部办案数量的规定,科学界定办案范围、办案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严禁任何形式的“挂名办案、虚假办案”。目前,领导干部办案已成为新常态,为其他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起到了积极带头示范作用。

二、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我们着眼于服务法治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案件数均居全国第二,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典型案例。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依法保护云南绿水青山。把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保障九大高原湖泊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环境工程建设,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办案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316.48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17.5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47258.45亩,有关行政机关关停、整治217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

二是紧盯社情舆情焦点,助力党委政府解决难点问题。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等公共利益严重受损的问题,共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77件、提起诉讼案件13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23.29%和13.13%,促成收回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等国有资产2876.7万元。

三是关注民生热点,切实将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打造。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临沧市检察机关针对当地不法商户非法销售外国药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4件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过去两年多,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推动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行动指南。我们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据规则体系、业绩评价体系、司法责任体系、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检务公开体系,健全办案操作规程,减少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对162类办案瑕疵及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由治标向治本不断迈进。

二是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建立新型检察权监督制约体系。实行新的司法责任制后,我们先后制定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检察官业绩评价、检察官惩戒等多项规定,建立了以案件管理部门为核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法律文书签发、审核为载体的新型办案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对事、对案、对人监督的全覆盖,对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

三是以公开促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依托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四个平台”,共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6千余条,法律文书4万余份。不断健全完善互联网、微信、电话、触摸屏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正式上线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主动向用户推送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实现“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转变。设置专门阅卷室,普遍建立阅卷预约制度,提供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系统,进一步方便律师和群众办事。

谢谢。

 

李茜:

谢谢沈副检察长,谢谢各位领导。下面开始提问。

 

法制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我们了解到,云南省“两办”于2017年12月26日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请介绍一下我省的实施意见有些什么特点?

 

齐金岭:

这是“谁执法谁普法”实施以来关注度比较高的一个问题。

我省的实施意见归结起来大致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实施意见全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对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要求和规定。通篇紧紧围绕总书记对云南三个战略定位来谋划和考虑。

第二个特点是认真汲取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云南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十八大之后,云南省在2013年就在楚雄实施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试点,2015年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又下发了《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就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考虑得更加全面。省委、省政府首次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省普法主管部门在统筹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的职责职权。

第三个特点,充分考虑了云南的实际。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大省,边疆大省,贫困大省,宗教大省,也是一个生态文明建设非常重要的省份。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和结合这些实际情况,紧扣这些特点,我们有针对性地压实工作责任。实施意见在普法内容上,明确: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及禁毒防艾、边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等。

比如针对民族特点,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

针对边疆特点,推行了“法治宣传千里边关行”的活动,和周边国家建立双边普法协作机制,有效维护云南省边疆稳定。根据宗教门类齐全的特点,在实施意见里明确要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和推动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对信教群众在爱国爱教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针对贫困特点,在出台文件时充分考虑把普及法律知识和精准脱贫结合起来,明确扶贫工作队员的普法工作责任,探索建立贫困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结对帮扶制度。

根据总书记要求的,我们要作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云南生态基础良好,同时生态建设任务比较繁重,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总体来讲,省委、省政府这个实施意见是符合中央要求和契合云南实际的一个好文件。从推行实施以来,取得的效果也是比较明显的。

 

 

云南法制报记者:

以往我们常听到老百姓说: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取得了哪些进展?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

谢谢你的提问,你所说的问题反映了我们政府系统确实还存在执法队伍较多,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做了大量推进改革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从2014年起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整合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机构和职责,统一组建市场监管局,对县级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识实行了五统一,建设了行政处罚案件一体化操作系统,精简了队伍,增加了人员,规范了执法。全省共精简市场监管领域执法队伍260多支,在下沉行政执法编制和政府购买市场监管协管力量的基础上,县、乡、村从事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达到我省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五。全省行政处罚案卷数量逐年攀升,由2016年的10269件上升为2017年的17327件,增长率达68.73%,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从2017年案卷评查抽查的数据看,合格及优秀比例达到84%,执法行为不断得到规范。国家对我省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综合考评得分从2015年的82.6分上升到2016年的95.1分。这充分说明,我省的市场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得到深入开展。目前已有14个州(市)经省政府批准,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90个县(市、区)经州(市)政府批准,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从2016年开始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有7个州市(昆明、曲靖、普洱、保山、文山、版纳、怒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有8个州市(昆明、曲靖、玉溪、普洱、楚雄、德宏、版纳、丽江)制定了城市管理条例,完善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昆明市五年来通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全市已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4.24万余起,拆除户外广告设施11.48万余起,规范门店招牌3.37万余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2741.80万平方米,教育处罚各类违法行为近91万余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约4.8万余件,城市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重点领域、部门逐步得到开展,试点延伸到乡镇。在昆明滇池、曲靖独木水库、昭通渔洞水库和玉溪抚仙湖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水利、文化、林业、旅游等领域相继开展了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重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在楚雄牟定的新桥镇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将县级有关部门的部门职权下放到乡镇,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职能部门人员不足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应当说通过综合执法改革,有效减少了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推诿等现象,同时也精简了政府执法机构,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质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大关于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云南日报记者: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在时间过去大半,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如何基本解决执行难,云南法院2018年有什么工作打算?

 

吕召:

“执行难”是热点也是难点问题,这几天也是代表委员热议的问题。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云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2018年是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确保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让申请执行人满意,让全社会认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推进执行制度改革。省高院执行局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发挥“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职能。通过改革,彻底解决省高院执行局对下监督指导不到位以及全省各级法院存在的拖延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随意“终本”、强制性不够、执行公开不到位、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滞后等问题,确保执行权的公正高效廉洁优质。

二、按照“一性三化”要求做好执行工作。一是加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要坚决采取列入黑名单、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进行打击,绝不姑息。这里也奉劝有钱不还的“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二是加强执行信息化。通过全国联网的财产查控系统和公安专网,对被执行人财产和车辆、人员实现一网打尽,全部掌握。同时通过信息化办案系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执行规范化。要以信息化促规范化,通过案件管理平台加大对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力度,大力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有效遏制和杜绝不执行、乱执行、拖延执行等执行乱象。四是加强执行公开化。大力开展阳光执行,扩大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院长接谈、局长定期接访、执行案件关键节点自动公开、执行文书上网等手段,以公开促公正。

三是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去年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对省级41家成员单位进行任务分工。今年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倡导诚信守法,从各个层面全面挤压滋生“老赖”的生存土壤,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民族时报记者:

请问我省检察机关是如何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沈曙昆:

为推动司法责任制在全省各级检察院落地生根,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针对过去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层层审批、效率不高等弊端,我们制定完善了全省三级检察院统一适用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指导意见,进一步厘清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等不同办案层级的职责权限,明确除省级、州市级检察院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限放权”外,基层检察院办理大量普通刑事案件的决定权“能放则放”,既确保放权到位,又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据统计,改革后基层院检察官决定起诉的一审刑事案件占全部起诉案件的73%左右。二是探索组建更加符合司法办案规律的办案团队。实施司法责任制后,我们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出台了组建新型办案组织的意见,将院领导在内的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编入办案团队。其中,对于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一般采取1名检察官带领1名检察辅助人员和1名书记员组成的“独任检察官”办案模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采取1名主任检察官负责、多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与的办案团队组建方式。通过组建新型办案团队,85%左右的人力资源配置到了司法办案一线,也推动提升了办案专业化水平。三是主动拥抱大数据、深度融合现代科技革命,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效果,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依托大数据,总结办案规律、规范办案标准,着手研发具有类案推送、结果比对、数据分析、办案瑕疵提示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帮助检察官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健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语音同步转录、文书自动生成、智能纠错能力,减少人力投入;研究建立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电子卷宗格式标准,逐步实现电子卷宗流转办理和刑事案件跨部门在线办理等功能;加快推进远程视讯室建设工作,推广远程视频出庭、提讯工作,进一步减少办案在途时间,让检察人员更加专注于关键业务工作。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体现了工作成效。据统计,改革后我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同比上升22.61%,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上升14.77%,审查逮捕周期平均缩短11.2%;职务犯罪初查率上升38.73%,立案侦查案件人数上升27.33%;审查起诉一审案件平均缩短6.56%,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上升4.7%。应该说,这组数据是实施司法责任制后检察机关办案质效逐步提升的最直接表现。

李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涉及面广、信息量大、政策信息强、社会关注度高,浓缩了很多新闻线索和新闻亮点,希望大家能够深入解读和广泛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为不断开创全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新局面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