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2022年度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22 10:28:48 浏览次数: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2022年度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按照《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云南省司法厅领导向媒体和公众介绍2022年度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白皮书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是:云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祖平,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刘纯。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祖平发布新闻;二是请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刘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祖平介绍2022年度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有关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祖平发布新闻


云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祖平: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非常高兴今天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跟大家就行政复议工作作交流,简要介绍2022年度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作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去年发布全省2019-2021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暨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继续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白皮书形式发布2022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实现我省行政复议白皮书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天,我们在这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对过去一年来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客观反思当前我省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努力补齐的短板和弱项,为进一步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下面,我从3个方面介绍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一、过去一年的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行政复议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召开了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调度会,实现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全覆盖,行政复议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基本完成。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352件,同比增长26.70%。受理3531件,受理率达到81.13%,同比上升11.03%,县级人民政府受理数增速最快、占比最大,占全省案件六成以上。三是收案数量存在差异。2022年,全省16个州市间收案数量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昆明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增幅最大,收案数达1420件,占l6个州市新收复议申请总数的35.64%,迪庆州新收仅为16件。四是审理结果稳中有变。2022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等纠错行政复议决定603件,直接纠错率为18.95%,高于全国13.87%的平均水平,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272件,比重由上一年度的2.90%上升至8.55%。五是监督手段多元有效。2022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机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6件、行政复议建议书13件、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74件、办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44件。开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清理活动,全省61件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已履行59件,8件未履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已全部履行,完成率达100%。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2022年全省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审理结果的全面系统分析,我们发现我省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法治思维不强。在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部分行政机关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方面还存在不符合、不适应要求的情况和问题。二是超越职权执法。部分行政机关存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超越职权范围、行政职权转授没有法律依据等问题。三是事实认定不清。部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没有遵循“先取证、后决定”原则,存在作出行政行为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四是适用依据不准。部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法律依据适用不准确,有的存在适用错误的问题。五是程序违法高发。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对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不够重视。六是主动纠错不力。部分行政机关存在主动接受行政复议监督意识不够的问题,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自我纠错不主动、行政复议决定执行中配合度不高。

通过内省检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也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优化改善。一是基层办案基础薄弱。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及行政复议队伍能力普遍偏弱,明显与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面越来越广、新型案件不断出现等新情况、新特点不相适应;二是案件办理质效不高。有的行政复议机构不能完全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尽职尽责调查案件事实,对拿不准的就模糊处理、对证据不足的就得过且过、对复杂重大的就不能一查到底;三是受理条件把握不准。有的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法律规定理解不准确,导致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未被受理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进入了复议程序;四是主渠道作用尚未发挥。在行政争议化解中,行政复议“主渠道”的作用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非常有效的途径,但社会的知晓率、群众的首选率、当事人的满意率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三、行政复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一些工作的初步考虑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于2023年9月1日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将2021年以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成果予以法定化,在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前置、证据规则、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对全省行政复议机关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得到精准贯彻落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机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紧盯工作短板弱项,充分发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作用,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水平发展。

在发挥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作用方面主要要注重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几个方面:一是推动全面践行法治思维。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民生等重点执法领域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二是推动持续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方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执法能力水平;三是推动自我纠错意识强化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在自觉接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的同时,要着力提升自我监督能力、加大自我纠错力度,积极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裁判,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做好行政争议纠纷实质化解工作,实现专门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执法主体自我监督紧密结合。

在推动行政复议高水平发展方面我们主要要注重提高行政复议的能力和水平,有几个方面:一是努力提高行政复议质效。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工作,推动提升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持续强化行政复议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行政复议队伍能力建设体系。以个案办理为抓手,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搭建起群众与政府的“沟通桥”,妥善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二是全面树牢服务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行政复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源保护管理、重要利益关系协调、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加强行政复议服务保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机构要将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纳入近期工作重点,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开展专业轮训,做好我省现行行政复议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适时开展相应的立改废释工作。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关于我省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在这里我还要说明的是,这次我们还同时发布了2022年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管理事项,内容涉及土地征收补偿、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民生领域,展示了我省行政复议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和成效,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宣传价值。我们还将在省司法厅政务网上对相关信息进行刊载,请大家予以关注。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赵祖平巡视员的发布,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请介绍一下本次白皮书中发布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是如何选择的?

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刘纯答记者问


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刘纯:谢谢记者的提问。2022年全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352件,与上年的3435件相比,上升26.70%;受理3531件居全国第二十一位,受理率为81.13%,与上年的受理率70.10%相比,上升11.03个百分点。本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是从2022年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3000多件案件中逐级精选出来的,10件案例涉及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包括行政处罚类、行政许可类、土地征收补偿类、政府信息公开类等,涵盖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商务行政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管理领域。10件典型案例的结案方式主要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纠错型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或者调解和解成功案件终止,实现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目标、案结事了。这些案例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纠错型的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行政行为予以纠正,从理论上达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但实践中不能完全做到案结事了。因此,我们鼓励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全过程中采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双赢”甚至“多赢”。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我们选取了一些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实质化解争议的案例,如案例二、五、七、八等,这些案例有的是在受理前实现和解、有的是在受理后实现和解,应该说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都是比较好的。采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既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也与我国“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和现代法律精神相契合。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今年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刘纯:谢谢记者的提问。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9年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在2009年作了第一次修正,将第三十条第二款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2017年作了第二次修正,在第三条增加了一款内容,即“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今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行政复议法的内容进行了重大修订并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什么说这次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是“大修”呢,首先从法律条文的体量来看,修订前共有四十三条修订后有九十条,条文翻了两倍多,法律文本的字数也从6300多字增加到12400多字;其次从法律条文的结构来看,修订后单设“行政复议审理”一章内容,对行政复议审理的一般规定、行政复议证据、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附带审查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大大弥补了修订前法律的缺陷和不足;第三从增加条文的具体内容来看,修改内容亮点纷呈。一是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取消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同时保留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特殊情形,将2021年以来全国和我省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法定化。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明确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优化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将行政复议前置其他情形的设定权限明确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三是健全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增加申请复议便民举措,提出复议前置情形告知要求,明确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增设申请材料补正制度。四是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建立提级审理制度,增加简易程序及其适用情形,健全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实行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原则,新增听证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程序。五是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及其监督体系。细化变更、确认违法等决定的适用情形,调整决定顺序,增加确认无效、责令履行行政协议等决定类型;增设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和通报批评、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制度。

法治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对方便老百姓申请和参加行政复议作了哪些规定?

刘纯:谢谢记者的提问。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十七条);二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十八条);三是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二十二条);四是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关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三十一条);五是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三十二条)。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问题需要采访,发布会后可继续采访有关同志。

刚刚,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赵祖平从三个方面对2022年度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五个突出特点以及目前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具体打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刘纯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我们相信,只要树牢让每一名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意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就一定能得到有效发挥。

最后,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宣传好、报道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同推进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走深走实。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