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三届第十二次和四届第一次理事会在昆明召开

日期:2024-09-09 14:23:22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9月6日,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昆明召开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两次会议紧密衔接,围绕组织发展、财务管理、人事调整及项目运营等多个方面进行审议与决策,为基金会未来的健康发展和高效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三届第十二次理事会上,与会理事们集中审议了《2023年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审议了《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及2024年财务预算》,确保了基金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此外,理事会还审议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会议的另一重要议程是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处雷云波同志提名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并选派了四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为基金会的顺利换届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议圆满完成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的选举工作。

四届第一次理事会随即召开。新任理事长发表了讲话,对基金会未来的发展蓝图进行了展望,并表达了对新一届理事成员的期许与鼓励。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法援惠民生系列项目管理办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系列项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会议对修订《章程》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人事管理办法》,以加强内部管理和提升工作透明度。此外,会议还审议了麻栗坡县司法局关于返还2016年募集经费的事项,并决定制作“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云南大学生志愿者项目专用章,以支持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最后,杨瑞碧发表讲话,对三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基金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议认为,在三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基金会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法律援助服务、财务管理和内部治理等方面,展现出了较强的执行力。同时,会议也指出了在项目实施、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强调需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会议指出,随着四届理事会的成立,基金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新一届理事会的组建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期许。会议要求新一届理事会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推动基金会在法律援助领域取得更大突破。同时强调了监事会的重要监督作用,要求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金会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进行。

会议强调,未来一段时间内,基金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二是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基金会健康稳定运行;三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为基金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

会议结束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茶忠旺到会议现场与参会理事座谈,寄语新一届理事会继续发扬三届理事会的优良传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引领基金会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心,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共同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