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跨越2800多公里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以原告胜诉落下帷幕,凸显公证在商标权保护中的关键作用。上海某餐饮有限公司发现,位于云南景洪市的一家餐厅疑似使用其公司已注册商标的标识,涉嫌侵害其商标权。为维护合法权益,该公司委托代理人从上海赶赴景洪,向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泐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勐泐公证处对该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并受理后,公证人员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涉事餐厅。公证人员对委托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就餐过程及餐厅环境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依法出具公证书。上海某餐饮有限公司随后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涉事餐厅及西双版纳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勐泐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作为关键证据被法院采信,最终上海某餐饮有限公司胜诉。
勐泐公证处在诉讼前严格遵循保全证据公证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对餐厅门头、点餐牌上存在侵权嫌疑的标识等进行拍照附卷,并封存实物,防止侵权人得知被起诉后销毁证据,契合证据资格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标准。为权利人提供了清晰、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减轻了举证负担,为法院公正判决提供了客观真实可靠的定案依据。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勐泐公证处积极投身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先期预防、监督保障以及沟通媒介等重要作用,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对侵权行为及侵权损害程度进行有效保全,已为多位权利人和多家企业固定侵权证据,切实为激发创新活力、维护创作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