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15:37:37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8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省司法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相关规定,逐项对照检查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厅党委的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化、长期化和制度化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规定,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公众、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一是认真组织清理、梳理执法依据及行政执法责任,对执法主体、依据、种类、项目及其职权职责进行了逐类逐项核对、清理,经查,目前省司法厅主要的执法依据有法律法规规章50部(件),行政许可项目14项,行政处罚项目28项,其他行政职权项目8项。二是及时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云南省司法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法律依据、行使主体、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等信息。三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均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按要求将审批信息、许可文书等数据链接至“信用云南”公众平台,有效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的知情权,2017年以来共公示105余份《云南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份《云南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省级行政机关推行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省司法厅成立了“云南省司法厅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推行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工作。因省司法厅行政审批事项不直接面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是直接受理州市司法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因此,省司法厅行政审批事项均为一级办理深度,公众只能在线咨询和投诉。目前,该窗口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行政审批咨询。2017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咨询件29件、投诉件19件,均在网上大厅进行了回复。二是为进一步健全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省司法厅相关部门按照司法部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完善了律师类、公证类、司法鉴定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将行政审批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增强了省司法厅行政审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3.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省司法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信息岛、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的传播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积极公开所涉及的重大政策。一是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信息”两个专栏,对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政策在24小时内进行转载,并及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国务院和省政府网上公开发布文件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值班看网、盯网责任,使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在网站公开发布后,各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二是要求全厅人员积极关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相关重要的政务信息,及时了解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重要工作。对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进行转载发布,在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公众、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的宣传作用。全年“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1769条、云南司法行政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推送信息89条。

4.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有关建设的基本情况、招标中标、联审联批、项目实施、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2017年以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2017年监狱系统AB门集成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第一监狱2017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云南监狱系统(第一监狱、昆明监狱、曲靖监狱)太阳能供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等项目和信息。

5.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为重点,在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和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云南省司法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云南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公告》《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厅管干部任前公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省属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2017年度云南省律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2017年度云南省公证员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云南省分册)》《云南省司法厅2017年基层法律服务公告》等二十余项工作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6.大力公开脱贫攻坚信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司法厅负责挂包景东县曼等乡瓦窑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瓦窑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3户513人,厅机关干部具体挂钩帮扶瓦窑村119户贫困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3户101人。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实施以来,省司法厅加强调研、指导和检查,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并按要求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减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有力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一是积极推动厅机关重大行政行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认真组织起草好《云南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工作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二是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7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项,公开重大改革方案1项。其中公开“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回复11件(2017年办理建议提案23件,其余答复内容因涉及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等不宜公开),公开行政许可1项(普洱市仲裁委设立登记),重大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1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8.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2017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等,在《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出台《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当前的各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制定重点工作进度安排表,每年按月逐项排出重点项目时间进度表,确保规划项目落实;对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注重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季报制,各单位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推进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困难、问题和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注重以数据和定性定量的分析说明情况。厅办公室采取实地督查、核查、随机调研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对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督查事项,推进落实不认真、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9.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2017年,先后在司法厅信息公开网站及门户网站上开设了“部门预决算公开”栏目,并公开了《省司法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省司法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省司法厅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云南省司法厅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公开了省司法厅的人员构成、工资福利、车辆编制、办公经费、汽燃费等支出等。做到细化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按财政厅批复或设计的表格全面公开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10.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省司法厅将重要政策解读作为加速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及时下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重要政策解读长效机制。对2017年出台的重要文件进行了解读,为严格做好政策解读的源头控制,明确解读责任主体,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省司法厅将解读的责任主体定位为负责重要政策文件起草的部门,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牵头负责解读,做到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7年,省司法厅共解读重要政策文件 10份,起草部门均严格按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主要措施、操作方法、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了解读。共解读政策性文件10件:《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云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过程记录办法(试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云南省“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云南大学生志愿者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服务进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11.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将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网络舆情监控对公众进行正面引导。厅法治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工作,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正确引导舆论。建立健全相应的舆情监控制度,对涉及司法行政热点问题和政务舆情进行实时监控,每周制作“舆情简报”上报厅领导查阅。年内组织网评员舆论引导专题培训班2期。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12.加强组织领导。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省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人事警务处、法制处、法治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驻厅纪检组的相关人员构成,负责处理司法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驻厅纪检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和指导,厅办公室主任兼任保密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厅保密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纳入奖惩范围,每个处室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公开的政府信息被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13.健全工作机制。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工作,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近年来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云南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制度》《云南省司法厅网站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制度》等。2017年制定印发《云南省司法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4.夯实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的传播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不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一是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法制日报手机报・云南政法专刊》及《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春城晚报》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两千余条。在《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春城晚报》刊载的稿件800余篇(条);“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89余条;“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769余条;“法治在线――以案释法”专题电视栏目,共播出28期。二是积极做好“96128”专线电话和网络解答工作,“96128”专线电话共接听解答86个,“96128”政务信息网络在线解答154件,针对公众关注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申请办理、公证办理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复和解答,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15.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全厅培训计划安排,2017年11月下旬,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对全系统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强化了信息公开理念,增强了专业素养,提高了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以规范为抓手,严格政务公开内容形式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工作,2017年,相继制定出台《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分别对政务公开和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解读范围、工作程序、时限要求作了严格的规定。并着力加强权责清单公开、重大政策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监测等工作,重要政策解读主要解读包含省人民政府规章,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省司法厅及省监狱局、戒毒局,省政法干校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司法厅及省监狱局、戒毒局,省政法干校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以服务为导向,深化政务公开社会效果 
      省司法厅充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任务,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积极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为了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受益面,深化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我们在丰富公开形式、畅通便民渠道上作了一些努力。一是充分发挥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云南普法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二是不断加强“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和在线解答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三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呈现形式丰富的优势,积极运用“云南司法行政”和“法治在线――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云南司法行政”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宣传我省司法行政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四是积极筹建中国.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网,为到南亚东南亚以及国外到云南投资、生活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制定下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与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合作打造“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平台,推动“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系统升级改造,建设“云岭先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平台等,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取得实效。 
       (三)以结合为支撑,拓展政务公开综合效应 
       省司法厅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着力坚持三个结合,不断延伸触角,丰富内涵,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将其融入到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通过及时公布各项业务工作重要信息和进展情况,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与加强反腐倡廉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通过公开,让公众了解省司法厅的人员构成、工资福利、车辆编制、办公经费、汽燃费等支出情况,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有效手段,如实公示司法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司法行政业务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等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杜绝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等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推进力度不够到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组织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应在服务大众及热点问题上下功夫。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奖惩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力度。重点强化政务信息服务功能和政务信息查询便捷化。尤其注重服务民生、服务大众等方面的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和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考核评价机制,在加大厅机关内部工作考核力度的同时,扩大公众参与面,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职责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云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表 

 

云南省司法厅

2018年1月9日

 

 

附:云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