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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15:57:56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67号)要求,我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相关规定,逐项对照检查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2016年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厅党委的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化、长期化和制度化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规定,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公众、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厅认真组织清理、梳理执法依据及行政执法责任。对执法主体、依据、种类、项目及其职权职责进行了逐类逐项核对、清理,目前我厅主要的执法依据有法律法规规章40部(件),行政许可项目10项,行政处罚项目28项,其他行政职权项目8项,及时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门户网站公开了《云南省司法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法律依据、行使主体、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等信息。2016年,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均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按要求将审批信息、许可文书等数据链接至“信用云南”公众平台,有效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的知情权,2016年以来已公示了140余份《云南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省级行政机关推行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省司法厅成立了“云南省司法厅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推行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工作。因我厅行政审批事项不直接面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是直接受理州市司法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因此,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均为一级办理深度,公众只能在线咨询和投诉。目前,该窗口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行政审批咨询。在系统运行期间,共收到群众咨询件9件、投诉件11件,均在网上大厅进行了回复。二是为进一步健全我厅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我厅相关部门按照司法部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完善了律师类、公证类、司法鉴定类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将行政审批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增强了我厅行政审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3.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我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信息岛、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的传播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积极公开所涉及的重大政策。一是2016年,在我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信息”两个专栏,对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政策,在24小时内进行转载,及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国务院和省政府网上公开发布文件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值班看网、盯网责任,使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在网站公开发布后,各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二是要求全厅人员积极关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相关重要的政务信息,及时了解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重要工作。对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进行转载发布,在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公众、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的宣传作用。全年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7000余条、“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2000余条、云南司法行政腾讯微博推送信息1300余条,新浪微博推送信息1000余条。
    4.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我系统内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有关建设的基本情况、招标中标、联审联批、项目实施、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2016年,我省监狱系统安排中央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共5个。4月,省发改委已下达了2016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一是云南省第一监狱和昆明监狱的改扩建项目,这两个项目是全国监狱布局调整重点项目。项目均于2013年开工建设,该项目现已完成了建设场地平整、场地内危旧房拆除、基础工程施工、部份主体工程建设及围墙、挡土墙等工程,计划于2017年竣工投入使用。二是云南省建水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楚雄监狱的改扩建项目,这三个项目是全省监狱布局调整重点项目。项目均于2011年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
    2016年,根据省发改委文件,云南省2016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戒毒系统共下达6个项目,下达投资1.61亿元。项目分别是省一所整合建设项目、省四所改扩建项目、省六所盈江分所改扩建项目、省女所改扩建项目、保山所改扩建项目、昆明所改扩建项目,目前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其中:省四所项目已投入使用;省一所、省女所、保山所3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及总图工程施工;昆明所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省六所盈江分所正在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2016年,为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进程,我厅聚集全省律师力量,成立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并筹建中国?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网,对服务中心职能定位、构成人员、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及时进行公开,着力搭建一个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法律服务优质平台,统一面向政府、涉外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区域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
   5.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我厅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为重点,在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和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省属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2015年度云南省律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2015年度云南省公证员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云南省分册)》《关于云南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公示》《云南省司法厅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公告》《2015年度云南省司法行政课题拟立项课题公示》等二十余项工作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6.大力公开脱贫攻坚信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司法厅负责挂包景东县曼等乡瓦窑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瓦窑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3户513人,厅机关干部具体挂钩帮扶瓦窑村119户贫困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3户101人。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实施以来,省司法厅加强调研、指导和检查,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并按要求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减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有力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今年以来,省厅为县乡村三级扶贫工作支持及争取资金共计243.1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景东县法治、平安建设;100万元用于曼等乡乡村两级扶贫工作经费和集体经济启动资金;30万用于加大曼等乡精准扶贫宣传、培训工作;35万元用于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9.1万元用于瓦窑村委会附属设施建设;5万用于瓦窑村村委会信息化建设;景东县遭遇洪水灾害,省厅还向景东县捐助10万元;省公证协会意向性投资9万元,用于3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缮加固;省司法鉴定协会捐赠4万,向贫困户发放生态猪56头;争取社会爱心人士对曼等乡8名贫困大学生和1名贫困高中定向资助5万元;争取社会爱心企业捐赠6万元生态猪项目,向贫困户发放生态猪108头。同时,经过省厅主要领导与省民政厅的积极协调,规划在芹菜塘的芹曼敬老院申报得到通过,该敬老院配置150个���位,3个乡镇受益,总投资预算400多万元,除项目资金外,不足部分省厅还将给予大力支持。争取省民委立项40万,为瓦窑村建设1个少数民族议事场所,现已开工建设。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一是积极推动厅机关重大行政行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认真组织起草好《云南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目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工作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二是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6年,我厅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决议的编制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派出多个调研组,先后前往7个州市、13个县(市、区)、30个村(社区)、边境口岸、边民互市点,召开座谈会24次,将调研结果融入到“七五”普法规划中;反复论证修改,先后4次召开论证会,邀请87家省级部门领导、专家,司法局领导、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经济组织人士、宗教界人士共200余人,对规划进行了反复论证、修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征求了16个州(市)、52个省级部门的意见;专题会议审核,商厅长主持召开厅党委会专题审议修改规划,九届省委第158次常委会审定规划,参会领导对“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审议通过“七五”普法规划;编制下发规划,7月,由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开启了我省“七五”普法工作的新篇章。
   8.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等,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和《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当前乃至今后五年的各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制定重点工作进度安排表,每年按月逐项排出重点项目时间进度表,确保规划项目落实;对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注重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季报制,各单位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推进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困难、问题和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注重以数据和定性定量的分析说明情况。厅办公室采取实地督查、核查、随机调研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对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督查事项,推进落实不认真、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9.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2016年,先后在司法厅信息公开网站及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省司法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省司法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和《省司法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了我厅的人员构成、工资福利、车辆编制、办公经费、汽燃费等支出等。做到细化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按财政厅批复或设计的表格全面公开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10.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厅将重要政策解读作为加速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及时下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重要政策解读长效机制。一是明晰范围,及时确定解读责任主体。根据云政办发〔2015〕29号、云政办发〔2016〕55号等文件规定,我厅依照职能确定政策解读的范围,同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定为负责重要政策文件起草的单位及业务部门,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牵头负责。二是严格程序,着力确保解读规范有序。我厅要求各部门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达到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报送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请示时,解读方案必须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送;以省司法厅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在呈送厅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单位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政策文件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省政府门户网站或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三是丰富形式,切实推动解读顺利开展。我厅充分发挥司法厅门户网站的传播作用,在网站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更新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同时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图文宣传、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构建多元化的重要政策解读,切实推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我厅重点开展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解读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撰稿解读、图片宣传、图解说明等形式对《意见》和《规划》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内容要求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和落实的措施要求等进行详细解读,使人民群众有了生动形象的了解和认知,对下一步各项工作职能发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1.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将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网络舆情监控对公众进行正面引导。厅法治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工作,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正确引导舆论。建立健全相应的舆情监控制度,对涉及司法行政热点问题和政务舆情进行实时监控,每周制作“舆情简报”上报厅领导查阅,2016年,已编辑制作46期“云南司法行政工作网络舆情简报”,并针对突发舆情及时制作《舆情专报》。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12.加强组织领导。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云南省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人事警务处、法制处、法治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驻厅纪检组的相关人员构成,负责处理���法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驻厅纪检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和指导,厅办公室主任兼任保密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厅保密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纳入奖惩范围,每个处室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公开的政府信息被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13.健全工作机制。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工作,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近年来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云司办〔2008〕21号)、《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司办〔2014〕7号)、《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云司办〔2009〕8号)、《云南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制度》(云司宣〔2011〕7号)、《云南省司法厅网站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制度》(云司办〔2015〕17号)等。2016年上半年制定印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本厅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范围和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厅将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分为:公开目录、公开指南、重点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公众监督、帮助七大栏目。其中,公开目录栏目根据要求下设有:机构职能、司法动态、通知公告、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发展规划、业务服务、四项制度八个子栏目。
  14.夯实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的传播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不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一是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数216条,云南司法行政网464条。在《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春城晚报》刊载的稿件800余篇(条);《法制日报手机报・云南政法专刊》发布信息100余条;“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1300余条;“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000余条;“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7000余条;“法治在线――以案释法”专题电视栏目,共播出24期。二是积极做好“96128”专线电话和网络解答工作,“96128”专线电话共接听解答98个,“96128”政务信息网络在线解答127件,针对公众关注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申请办理、公证办理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复和解答,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15.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全厅培训计划安排,2016年8月下旬,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对全系统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强化了信息公开理念,增强了专业素养,提高了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以规范为抓手,严格政务公开内容形式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完善工作,2016年,相继制定出台《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分别对政务公开和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解读范围、工作程序、时限要求作了严格的规定。并着力加强权责清单公开、重大政策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监测等工作,重要政策解读主要解读包含省人民政府规章,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省司法厅及省监狱局、戒毒局,省政法干校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司法厅及省监狱局、戒毒局,省政法干校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以服务为导向,深化政务公开社会效果
    我厅充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任务,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积极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为了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受益面,深化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我们在丰富公开形式、畅通便民渠道上作了一些努力。一是充分发挥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司法厅门户网站、云南普法网、云南律师网、云南国家司法考试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二是不断加强“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和在线解答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三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呈现形式丰富的优势,积极运用“云南司法行政”和“法治在线――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云南司法行政”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宣传我省司法行政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四是积极筹建中国.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网,为到南亚东南亚以及国外到云南投资、生活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制定下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与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合作打造“数字电视法律援助”宣传平台,推动“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系统升级改造,建设“云岭先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平台等,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取得实效。
    (三)以结合为支撑,拓展政务公开综合效应
    我厅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着力坚持三个结合,不断延伸触角,丰富内涵,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将其融入到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通过及时公布各项业务工作重要信息和进展情况,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与加强反腐倡廉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通过公开,让公众了解我厅的人员构成、工资福利、车辆编制、办公经费、汽燃费等支出情况,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有效手段,如实公示司法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司法行政业务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等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杜绝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等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推进力度不够到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组织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应在服务大众及热点问题上下功夫。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奖惩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力度。重点强化政务信息服务功能和政务信息查询便捷化。尤其注重服务民生、服务大众等方面的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和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考核评价机制,在加大厅机关内部工作考核力度的同时,扩大公众参与面,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职责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云南省司法厅 

   2016年12月30日
        

附:云南省司法厅2016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