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丽江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张雪等11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19〕88号),我省李立艳等十九人被任命为公证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向李立艳等十八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并予以公示。省司法厅在收到司法部任命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寄出《公证员执业证》,请通知李立艳等十八人到所在地司法局领取《公证员执业证》。人员名单如下:
李立艳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
解应巧 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
李鹏明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潘 柳 云南省昆明市东骏公证处
宁 琳 云南省昆明市东骏公证处
钱雯雯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彭 斌 云南省昭通市众诚公证处
刘仁国 云南省永善县公证处
刘 瑛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
保汶斌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
桂 蓉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
繆 昕 云南省宣威市公证处
杨 卓 云南省宣威市公证处
李 羽 云南省宣威市公证处
马 季 云南省宣威市公证处
罗晓琴 云南省永胜县公证处
张 磊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七都公证处
林志和 云南省勐海县公证处
云南省司法厅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