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司函〔2020〕138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周黎等七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的通知
昆明市、文山州、德宏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蒋宏敏等63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0〕68号),我省周黎等七人被任命为公证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向周黎等七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并予以公示。省司法厅在收到司法部任命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寄出《公证员执业证》,请通知周黎等七人到所在地司法局领取《公证员执业证》。人员名单如下:
周 黎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
马 振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
徐成龙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杨钱燕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公证处
王 颖 云南省砚山县公证处
摸 晃 云南省瑞丽市公证处
昝 赢 云南省陇川县公证处
云南省司法厅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