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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6 15:59:12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22日,省司法厅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职能部门更好理解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内容等做如下说明。

一、政策背景依据

2019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指出:“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要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2019年云南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年内完成10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000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10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10000个村居(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普法活动10000场次;实施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100000件;承担“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1000000人次。实现所有的贫困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根据各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资源等状况,将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各地还应进一步分解任务,确保民生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三、涉及范围

省司法厅,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各州(市)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底前完成)。省司法厅将于3月底前召开“省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现场推进会”和工作培训班,动员部署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工程工作,与各州、市司法局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地司法局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部署本地区的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至11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部门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业务,尽快实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完成)。省厅在任务分解表中明确了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及完成时限,各地推进惠民实事的工作进度,按第一季度10%,第二季度50%,第三季度40%,第四季度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省司法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实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提供便利法律咨询。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组织行政立法、执法部门和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开展通过电话、微信群和面对面等方式的法律咨询。

(二)保障经费支持。省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448万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主要用于直接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研发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系统等工作。云南法律援助基金会筹集资金1260万元采购“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1000台(附件2),支持全省贫困县和贫困乡镇开展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三)构建四级实体平台。按确保今年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特别是乡镇及村级实体平台,利用现有条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发挥办事、宣传、指引、咨询、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相关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做到“应驻尽驻”。

(四)健全完善服务模式。充分运用“12348云南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和“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四张网”的功能,逐步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方式;开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小程序,逐步植入到4277个“法润脱贫”微信群,使用智能问答方式解答群众问题、收集群众需求;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全网漫游”。

(五)完善服务规范。制定完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等办事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工作制度。

(六)开展宣传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公众知晓率。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醒目显示公共法律服务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联系方式。

(七)确保纪律严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惠民工程,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借工作之便对群众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贪污挪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确保做到廉洁自律。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 厅长商小云  解读《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019年3月26日,云南省司法厅在大理州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暨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培训推进会。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作了题为《提高政治站位 践行司法为民 全力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

商小云强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实抓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加深切感受到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商小云指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以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的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到2020年,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到2022年,基本形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商小云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抓实今年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为基础,以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的顺利完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一是要拓展创新平台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二是要深化平台功能建设,在“智能化”“精准化”上寻求突破;三是要以网络平台建设为统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会上,赵祖平副厅长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今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及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一是强化实体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均等化程度;二是拓展新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法律服务需要;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让人民群众明白消费;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筑牢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基础;五是强化宣传表彰,提升社会和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