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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司通〔2022〕45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09:56:44 浏览次数:

云司通〔2022〕45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司法局:

《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已经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要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挥“三大平台”职能作用。织密涉企法律服务全方位覆盖网络。依托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用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南法网、12348热线为市场主体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效率。依托“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实现法律服务数据汇聚、信息交互、资源共享,实现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全程网办率达60%以上,即办率达30%以上。健全涉企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结合本地实际,打造更多形式和内容的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实体平台(如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建设的“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弥渡县司法局打造的“校园公共法律服务站”)。创新涉企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广“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聚合100名以上律师和1000家以上企业,共同推动依法治企常态化、法治体检便捷化、依法经营自觉化、依法用工规范化、依法维权程序化和法治文化延续化。力争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访问量年均达到20万人次,智能咨询量3万人次,人工咨询量8000人次,合同审核数量10000份,法治体检报告出具量30000份。

二、提升利企便民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涉企法律服务“三减”行动(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加强在服务手段、服务模式、服务机制、服务产品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推广在线服务,压缩办理时间,提升办理质量,以创新驱动服务升级,以优质服务提升社会公信力。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有序推进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全面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提升涉企司法鉴定质效。建立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等级评估管理,提高鉴定效率和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便捷性。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说明制和个人诚信承诺制,由被动接收经济困难证明转变为主动开展申请人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方便群众便捷高效获得法律援助。

三、深化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专项行动。延伸涉企法律服务触角。以“强带弱”“大带小”“党带群”方式,开展“100+100党支部结对”、法治宣传、服务延伸、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质量检查等内容的帮扶共建活动,推进优质法律服务向乡村、向边境、向法律服务需求无法满足地区延伸。强化乡村、边境地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培养专职人民调解员8300名,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乡村、边境地区覆盖率达60%以上,充实“边境地区民间纠纷联合调解组织”力量,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争取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加强涉农、涉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农村、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贷款融资、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产品等涉农知识产权侵权和违约、农民务工等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围绕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强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农民出国劳务外派等涉外法律服务。

四、加大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力度。助力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权。积极服务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保护,做好产权保护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在资产评估、清点登记、权益转让、清算退出等环节提供现场监督、保全证据、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加强破产管理领域法律服务。在困境救助、债务重组、不良资产投资、破产重整、和解、清算、跨境破产等破产业务领域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法律服务。

五、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创新行为。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力度。围绕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创新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快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预防性保护机制。以公证的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对证明知识产权在先使用、侵权等行为的保全证据公证工作。积极发挥公证在侵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辅助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取证难问题。加大跨境贸易法律服务力度。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为民营企业办理赴境外融资、进行跨境贸易、引资合作办理公司信用、重大事项决议、银行保函、法人委托授权、声明、担保、合作协议、加工合同、订货合同、贸易合同等公证事项,为民营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依托我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积极服务省内企业“走出去”。

六、多维度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持续推进法治民企五年行动。细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诚信守法、合规管理,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巩固提升云南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三年专项行动成效。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推动商会、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强化信息沟通、人员融通、业务联通。更有效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作用,推动企业合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拓展涉企金融法律服务。巩固创新律师、公证行业金融领域法律服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综合性、链条式法律服务方案,帮助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千人法律服务顾问团”。遴选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400名律师、60名公证员、100名司法鉴定人、80名仲裁员、260名人民调解员、10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企业法律实务讲座培训等活动,为民营企业从业者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法律服务。

七、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畅通维权渠道。充分运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方式固定证据、解决争议、保护权益,形成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快保护机制,节约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提升维权效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面畅通绿色通道,对进城务工人员因拖欠工资、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一免一减三快”举措(免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指派)。降低维权成本。加强“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模式,在现有基础上再建设20个法律援助仲裁工作站,对因工伤致残的涉民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时提供“三优一上门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提供上门服务),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八、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服务,为市场主体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抵押保证合同、保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公证事项,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融资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九、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通过调解、公证、仲裁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服务。有效衔接各类化解途径。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培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多种调解机制建设,推动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志愿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鼓励具备条件的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依托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推进国内外仲裁调解机构和法律专家合作,为企业提供个案适用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案。

十、强化专项调研及法治宣传。对涉及市场主体发展、产权保护、维权成本、纠纷解决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分析总结法律服务实践中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调研结果转化为工作措施。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涉企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助力市场主体提高依法依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