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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司通〔2022〕12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14:59:24 浏览次数:

云司通〔2022〕12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司法局:

现将《云南省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司法厅          

2022年2月24日        


云南省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规范推进公证机构建设发展,提高公证行业公信力,促进我省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综合考虑公证机构的人员规模、服务领域、发展潜力等因素,分类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证服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彰显公证制度作为重要预防性司法制度的制度优势,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力争到2025年,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规模化建设率达到10%以上,专业化建设率达到90%以上,品牌化建设率达到50%以上,国际化建设率达到5%以上;“一化”公证机构达到100%,“二化”公证机构达到90%以上,“三化”公证机构达到60%以上,“四化”公证机构达到10%以上,“五化”公证机构达到5%以上。

二、工作内容

制定公证机构“五化建设”五年行动规划,引导公证机构走“五化建设”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公证行业规范标准、规模效应、专业素质、品牌公信力、对外交往能力。

(一)加快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以党建为统领,按照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建处、管处、治处,促进党建、制度、管理、业务、质量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诚信执业的基本要求,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公证业务、公证管理、公证质量、公证形象,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服务秩序和管理行为。

(二)探索公证机构规模化发展道路。从公证机构内部治理架构、收入分配制度、人才发展前景等方面着手,多渠道宽领域吸纳高层次法律人才;加强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友好合作交流,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系统化”的规模化法律服务优势,以更优的服务、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引导公证机构做大做优做强;通过业务合作、战略联盟等形式,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拓展在线办理公证业务范围,建立健全公证业务线下线上协同办理机制,提高公证受理、登记、审批、出证、查询等环节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公证机构在吸引专业化人才、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三)致力公证机构专业化发展。健全完善公证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程序,统筹职称评定与专业水平评价,促进公证机构人员专业化分工。抓好公证机构内部各专业部门的建设,围绕业务发展的核心和前沿领域开展理论研究、探索实践、总结推广。引导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在拓展创新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涉外等领域公证服务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在关键和重要业务领域建立专业化公证综合法律服务体系。

(四)强化公证机构品牌化建设。着眼于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推动一批公证机构在特色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在优势领域巩固领先地位。推行公证机构一条龙、一站式、个性化服务,通过源头服务和跟踪回访,提供更多的延伸业务。要注重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确保品牌建设符合公证机构发展,契合公证机构专业特色。要提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通过优服务实现优形象。要通过建立网站、编制业务专刊、举办业务研讨会等方式,宣传推广业务专长、专业特长、服务业绩、研究成果等,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公证协会搭建的平台,积极参加相关学习研讨、学术交流、业务咨询活动,展现自身品牌形象。

(五)深化公证机构国际化建设。围绕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适应我国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需要,鼓励和支持公证机构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公证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在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和公民国际知识产权申请、转让、许可和国际诉讼、仲裁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培育建设若干家涉外公证服务示范机构,健全完善涉外公证质量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外公证服务质量。建立严格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制度、审批制度以及重大疑难涉外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为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3月)。各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各州(市)办事处、公证员协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州、市实际,制定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及时动员部署,尽早启动实施,确保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工作高效开展,有序推进。

(二)制定评估验收标准(2—5月)。由省公证协会根据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公证机构建设发展现状与愿景,组织制定公证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建设评估验收标准,确保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工作规范开展,精准推进。

(三)创建申报(长期)。根据公证行业五化建设要求,坚持硬件、软件建设两手抓,细化创建指标,明确创建内容,逐项落实创建任务。每年8月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申报,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前,符合某项建设评估验收标准的,即可申报该项的评估验收。往后每年可申报新增项的评估验收。

(四)评估验收(长期)。根据申报情况,每年10—11月由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组织评估验收。“一化”、“二化”、“三化”公证机构由省公证协会组织验收,“四化”、“五化”公证机构由省司法厅组织验收。首次验收(2022年)为申报项的评估验收,往后每年的验收为已有项的复评验收和新增项的评估验收。根据公证行业五化建设评估验收标准,经评估,符合几项建设评估验收标准的,即为“几化”公证机构。

(五)跟踪问效(长期)。根据创建、申报、评估验收情况,每年12月由省司法厅对当年公证行业五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找差距、明方向、抓落实。各州、市要定期不定期对五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对五化建设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推广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公证行业五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重点工作。各州、市要充分认识公证行业五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五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务必做到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狠抓工作落实。公证行业五化建设目标明确、内容广泛、任务具体,要按照工作步骤和具体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取得实效。在开展五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做实规定动作,做亮自选动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促进公证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总结推广。要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创新举措,对工作进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省公证行业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提出整改意见,狠抓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