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云南 | 五抓五促 云南法律援助实现“十分”质效

日期:2024-03-27 05:27:38来自:管理员访问次数: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扎根基层、心系困难群体、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法律保障制度,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困难群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云南省司法厅坚持司法为民初心,夯实五抓五促举措,依托“法援惠民生”“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持续推动法律援助降槛扩面,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完善便民惠民服务举措,进一步实现法律援助提质增效。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3.9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4.66万人次,受援人数达15.97万人,挽回及避免各项经济损失7598万元。



抓制度建设  促工作规范有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办法》,同时启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以及《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为依法依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抓效能革命  促服务创新高效

    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实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律师值班、援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程序。2019年,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2021年,推行法律援助证明材料清单制;2022年,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证明材料个人承诺制;“云南掌上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云南政务服务”实现全省依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网上办理;依托“公法云平台”,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据中心、电子卷宗、质量管理四个功能建设,通过规范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7种服务形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质效,积极构建信息化、高效化、规范化、便捷化服务体系。


 

抓应援尽援  促服务提档升级

(一)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由9项增加至32项,尽可能地实现应援尽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问题。

(二)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作用,我省将城镇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22类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方式由过去的证明材料方式转变为个人诚信承诺、信息共享查询等方式。2023年上半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全省通办”法律援助案件1923件,采用信息共享、个人诚信承诺制、实地核查等方式对4978名申请人经济情况进行核查。

(三)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为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持续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充分利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工作衔接,2022年底全省实现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23年初,在昆明、红河、怒江三地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试出效果、试出成绩,省司法厅协调资金250万元支持试点地区工作。2023年上半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审判阶段法律援助案件28828件,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4346件。

(四)缔约国之间法律援助维权协作进一步深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约国之间法律援助协助清单要求,省司法厅将外国籍和无国籍人员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列为法律援助对象中的特殊类型,以平等互惠为原则,做好外国籍、无国籍人员法律援助工作。2023年上半年,为越南、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等5个国家,3147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抓精准援助  促服务惠民暖心

    依托“法援惠民生”“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省司法厅不断创新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在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一免一减三快”服务;为因工伤致残的涉民企业困难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三优一上门”服务;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四个优先”服务;为妇女、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三个优先”服务,针对家庭暴力、校园暴力、性侵害等案件提供“专业及时”服务,进一步实现精准法律援助,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23年上半年,在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青团、老龄委共计建立3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53名军人和退役军人、3767名未成年人、3366名进城务工人员、896名老年人、33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抓普法宣传  促服务入脑入心

为着力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普法对象特点,开展务实管用、生动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积极发挥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院校的职能作用,会同各党政机关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律援助宣传新格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援助法进乡村”等N进活动。2023年上半年,全省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专题讲座104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进工地、进校园、进社区活动85场,直接受众达到12万人次。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制作、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有效扩大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