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常见问答

日期:2017-05-04 00:00:00来自: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访问次数:

    (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相关问题

   

    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会改革吗?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会议通报的情况,2017年仍然实施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

 

问:非法学专业的本科学历是否可以报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

答:国民教育系列的非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

 

问:去年(2016年)云南省司考放宽地区名单?今年(2017年)是否继续放宽?

答: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云南省所辖的129个县(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为期5年的第三轮放宽政策,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期满。今年(2017年)是否继续放宽,目前尚未接到司法部有关通知,是否放宽,请以5月底6月初司法部公告为准。

 

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问:现役军人如何报名?

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问: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能报名司法考试吗?

答: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可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报名时须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问:党校学历能否报名2017年司法考试?

答:如果党校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可以报考。如果是函授教育的,因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不具备报名条件。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问:毕业证书丢失,如何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答: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并申请学历认证。

 

问:持港澳台或外国学历能否报名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

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

 

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允许异地报考吗?如果可以,需开具什么证明?

答: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户籍地以外工作或学习的,允许在异地报考,不需要开具相关证明,网上报名时,选择好报名地即可。

如果成绩合格,除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由选择资格申领地外,12月份全国批次申领资格的申请人,A证应在报名地申请,B证和C证应回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司法局申请。

 

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何时公布?

  答:当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公布时间大致在4、5月份。考试公告在5月下旬至6月初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网站的最新消息。

 

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大概在9月份的第二周或第三周的周六、周日。

 

问:2017年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费是多少?

答:根据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51077号文件的规定,云南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250元。

 

问:2017年在云南省如何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云南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网银缴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予补报。

 

问:2017年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是否有救济通道?

答:符合2017年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所在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办理。

 

问:司法考试报名,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怎么办?

答: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问:如何选择国家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上辅导培训班是否有用?

  答:国家司法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当年度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法律出版社有当年度的辅导用书供参考。司法行政机关不组织,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置相关问题

 

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云南省如何设置考区?

答:2017年,全省16个州市设置报名点,负责网上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和受理资格申请,设置昆明、曲靖、红河、大理4个考区。考点和考场设置在考区所在地的州市,各报名地的考生应到考区所在地参加考试。

昆明考区:包括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

曲靖考区:包括曲靖市、昭通市;

红河考区:包括红河州、文山州;

大理考区:包括大理州、保山市、丽江市、临沧市、楚雄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

   

问:省司法厅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有哪些服务考生的具体举措?

答:一是推行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通过互联网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报名,避免了请假、跑路、排队的麻烦。

二是实行“净考”和“无声”考试。全省所有考场免费提供考试专用文具和电子挂钟: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考生只需带齐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即可入场参考。

三是开设各类救济通道。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期间,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的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所在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申请协助办理或打印。

 

问:为实施阳光司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作为考生应注意些什么事项?

答:每年考试前期,社会上不法分子往往在非法高额利润诱惑下,利用部分考生急于过关的心理,通过各种渠道实施助考诈骗或团伙作弊,严重影响考试秩序,损害考试公信力,为维护考试的绝对权威,国家对打击考试作弊,防范手段更加严密,处理办法更加严厉,提醒考生特别注意。

一是认真复习备考。对社会上“有真题、零风险、包过关”等虚假助考信息,做到不信不传不买,不抱侥幸心理,认真复习备考,凡是接到助考骚扰电话或诈骗信息线索,要在第一时间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提前安检候考。云南实行考务安全系统管理,考点入口处均设置安检通道,考生应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带齐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安检通道,自助扫描二代身份证,完成现场抓拍,进行人像比对,信息核验通过,有序等候入场。

三是严肃认真应考。考试期间,云南各考点将有无线电监测车进行监测,考场内使用无线电电子设备进行探测,所有考场均有监控摄像头,对非法持有和使用无线设备进行作弊的考生,一经查获,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刑法(九)修正案》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严肃认真应考。

四是诚实守信参考。云南司法行政网发布了《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应试人员须知,广大考生应当及时登录网站,下载学习,认真阅读,准确把握,遵守规则,维护考纪,诚信参考,一旦考试作弊,通报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违纪公示,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自身努力,考出优异成绩。

 

问:云南省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如何引导考生诚信参考,走好法律职业第一步?

 答:云南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定职责时,严格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刑法(九)修正案》关于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着力加强对考生考前的诚信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主要做法有:

一是在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发布中,针对全体考生在报考资格条件、信息录入填报、学历查询认证、放宽政策享受、报名事项承诺等方面进行明确提示,告知所有报名人员,真实填报信息,慎重做出承诺,选择法律职业,先做守法公民。

二是在考试前夕,主动与省高院、检察院、公安、教育、军队等有关部门对接,联合下发诚信参考教育通稿,引导在职考生,弘扬法治精神,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与高等院校携手,适时启动诚信参考进校园的宣誓和签名活动,针对学生实际,印发了诚信参考宣传教育书签,告诫在校考生,让作弊远离身边,叫诚信常驻心中,不要让人生在一次舞弊中搁浅,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四是在“聚焦国家司法考试”系列宣传活动中,通过不同形式多种渠道,重点加强对《刑法(九)修正案》的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提醒警示,落实违纪新规,严肃考风考纪,手握诚信之笔,书写高尚品行,遵规守纪讲诚信,沉着应试创佳绩,要做法律人,先当守法生,开好考试头,走稳入职步。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申请相关问题

 

问:参加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如果成绩合格,何时能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答:参加2017年9月份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如果成绩合格,应按相关公告要求,大致12月份提交材料申领资格,经司法部审核认定,可于次年3月中下旬领取《证书》。

 

问: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的2017届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四应届毕业生)什么时候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

答:请在6月份关注司法部和云南省司法厅网站的相关公告。大概7月份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9月底10月初颁发证书。

 

问:司法考试和律师执业的关系是什么?

  答:我国实行司法考试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要从事律师执业,首先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再根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证。

 

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C证的区别?

答: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授予资格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A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

  B类--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学历照顾政策)

  C类--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分数照顾政策)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A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职业; B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问: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已本科毕业,可否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答: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取得本科学历,其《证书》效力和A证等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但不换证。要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可以再次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

 

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进行年度备案登记或职业变更备案登记?

答: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尚未从事法律职业(执业)的,应当于每年的第一季度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资格档案管理地的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进行年度备案登记。已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或担任公证员的,申请一次职业变更备案登记,就不用每年年度备案登记。

 

问:如何办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手续?

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户籍迁移、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移的,须向迁入地州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迁移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档案调转。档案迁移后,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按照迁入地相关规定办理。《书面申请》及办理程序说明,可在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