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途径,部分县市先行先试,推行“府院联动”1234工作法,法检系统也相继出台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相关文件,但是囿于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主动性不足、县域或者部门联动配合不到位、司法程序末端能动化解措施不多等因素,导致部分行政争议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今年以来,该州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聚焦行政争议得不到有效化解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组织起草《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报经州委
构建多方协作府院联动“新模式”,在州委依法治州办设置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高位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切实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中思想认识有偏差、部门联动有缺失、内部合作有梗阻、基层基础有弱项的突出问题;构建多元化解联调联解“综合体”,在党委政法委成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联动中心,对于涉重点领域,人数较多、影响较大或者争讼法律关系复杂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争议,由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联动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动化解工作,将行政调解融入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一体共治争议化解“全链条”,建立“信息共通、问题共研、争议共调、齐抓共管”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运行机制,打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全过程制度壁垒,促进行政争议在分层递进多元解纷体系中实质化解。
《意见》实施以来,楚雄州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切实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讲解、座谈交流、执法指导、风险提示、开展研判会商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化解,2024年1-11月,全州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同比上升174.3%,超过
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楚雄州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方式,强化统筹、凝聚合力,持续抓好这一基础性工作,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长远治理和实质化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