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入点,紧紧围绕“助企、安企、利企、惠企”工作目标,以法治之力赋能营商环境之优,持续擦亮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底色。
开辟助企“直通车”
组织23名律师注册“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线上自助式、菜单式服务,服务由原来的“填鸭式”向“点单式”转变。不但充分发挥律师对企业的服务职能,又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全市“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注册企业91家,访问量47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
打出安企“组合拳”
为搭建“企呼我应”法律服务平台,在市轻工业产业园、市食品加工产业园、市绿色纺织科技产业园、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在全市法律服务站点开展了4场法律培训,培训人员2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同时,组织15名律师深入园区“一对一”走访,并开展法治体检,深入细致地分析会诊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
构筑利企“新高地”
为充分发挥85个乡镇(街道)村(社区)、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4个品牌个人调解室调解职能,按照“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的工作要求,多点位、多渠道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服务,降低矛盾升级风险,维护民企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涉企合同、用工等纠纷30余件。同时,为常态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民营经济有序发展,开远市司法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明确规定每月1日至15日,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以云南开远产业园区为试点推行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减少涉企干扰,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营造惠企“暖环境”
按照《红河州司法局关于服务保障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营商环境内容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日程、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清单,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业促进法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1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3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切实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