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完成第二届(2022-2027) 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日期:2022-06-30 19:17:13来自: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访问次数: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云南省司法厅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认真组织开展2022-2027省级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确定名额、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评议、社会公示等程序2022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定49名同志为云南省司法厅第二届(2022-2027)省级人民监督员。

本届省级人民监督员采用省级组成实地考察组与委托所在州(市)司法局代为考察的方式进行,对疫情爆发点或被管控地区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通过寄送资料至单位的方式进行书面考察。同时,函请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协助调查提供候选人相关犯罪记录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辖区税务、工商部门、当地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社区等提供廉政意见、有无投诉和违纪违法情况,全方位了解候选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州(市)司法局意见,拟定本届省级人民监督员49名,并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发布于云南司法行政网,接受人民群众来电、来信等方式的异议监督。

     2022年4月29日,省司法厅正式印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任命第二届(2022-2027)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正式产生,任期五年相关人员信息于近期发布省级报纸、报刊等媒体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