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调研组到德宏州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

日期:2024-05-11 12:36:36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为全面了解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地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4月25日-26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刘纯同志带领省司法厅调研组一行六人到德宏州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德宏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穆晓康同志;芒市、陇川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陪同调研并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德宏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深入芒市、陇川县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推进情况、权力下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详细了解芒市11个乡镇1个街道、陇川县9个乡镇权力承接意愿,听取乡镇街道对赋权工作的建议意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州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完善基层管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要抓实抓好这项改革,以清单形式依法厘清县乡承担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业务培训,健全交流协调机制,推动职能部门下沉协助执法,提高乡镇街道执法水平。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赋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联动机制和协调衔接机制,规范指挥调度、执法联动和案件移送,切实推动基层执法力量有效整合。四是深入挖掘执法资源。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合理调配使用执法人员,加大内部人员力量挖潜创新力度,以乡镇现有执法人员为基数,全盘统筹调配人员进行执法办案,以破解执法办案力量不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