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对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工作 开展督查

日期:2025-09-12 03:20:49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等工作要求,近期,云南省政府督查室、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对16个州(市)、14个省级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书面督查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深入曲靖、楚雄、红河、文山、大理、丽江等6个州(市)实地督查,对昆明、昭通、玉溪、保山等4个州(市)远程开展数据分析、问题核查、问卷调查等线上督查,期间个别访谈149人次、现场走访和问卷调查91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一、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一把手”带头推动,工作专班认真履职,部门协同发力,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渐入佳境”。2025年1—7月,全省应急、交通、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领域罚没收入分别减少2437万元、2216万元、4131万元、1694万元,同比下降37.7%、17.6%、75.76%、15.56%。

二、工作取得成效

全省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整治责任不断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强化部门联动、线索核查等,形成省负总责、市县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负主责的协调推进工作格局。二是整治成效逐步显现。各地各有关部门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系统思维贯通整治工作,推动个案整改向类案整治延伸、个案整改向行业整治拓展,拓宽监管渠道,放大、固化整治成效。三是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全省政府系统以抓整治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三、存在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短板”、“弱项”。思想认识仍需提高,部分地区和部门未充分认识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重要意义,谋划推动不够积极主动,自检自查浮于表面,问题查找避重就轻。部分省级部门统筹推进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还有差距,指导服务不够。部分地区统筹推进不到位,将集中整治工作简单交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市县主抓”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推进不够深入,集中整治工作不够全面均衡,部分地区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整治重点,规范群众行政执法力度不大。排查清理源头性政策文件不彻底,以点带面纵深推进整治工作还不够。部分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够,处置不及时。落实“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制度不到位,数字赋能行政执法还有差距。个别地区不作为、乱作为,不正当干预行政执法的情况仍然存在,损害执法公信力。个别领域以罚代管问题较为突出,同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个别地区执法标准不统一,行政裁量权行使不规范,存在畸轻畸重等情况。

 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认识、责任、机制、保障等方面入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树牢依法行政意识,扛牢集中整治责任,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执法要素保障,推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引向深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