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二处
发布时间:2021-11-05 1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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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地方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及相关工作,承担相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相关省政府规章解释、立法后评估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编辑省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正式外文译本。
联系电话:0871——64189010
负责人:梁春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