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双公示”目录(法人及其他组织)
云南省司法厅“双公示”目录
(法人及其他组织)
序号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 信息事项 | 审批部门/ 处理机关 | 设定依据 | 是否实现 省级汇总 |
1 | 行政认可 | 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及其派驻代表执业许可 | 省司法厅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否 |
2 | 行政认可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是 |
3 | 行政认可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省司法厅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 否 |
4 | 行政认可 |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 省司法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 否 |
5 | 行政许可 |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司法厅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 是 |
6 | 行政许可 | 仲裁委员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 是 |
7 | 行政处罚 | 对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以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处罚 | 省司法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是 |
8 | 行政处罚 | 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有违反内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省司法厅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 是 |
9 | 行政处罚 | 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或者代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的处罚 | 省司法厅 |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是 |
10 | 行政处罚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人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等情形的处罚 | 省司法厅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行政处罚 |
11 | 行政处罚 | 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援助条例》的处罚 |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云南省司法厅 | 《法律援助条例》 | 行政处罚 |
12 | 行政处罚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及违规进行公证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 省司法厅或者设区的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行政处罚 |
13 | 行政处罚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等行为的处罚 | 省司法厅或者设区的市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