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历年命名的10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58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逐一复核。经审定,拟向司法部建议保留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坡社区等10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建议撤销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坝保村等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拟保留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新闻里社区等54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拟撤销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党宽村等3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予以公示(各类名单附后)。
公示期从2021年9月18日至9月28日,对所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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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