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规定,现将省广电局起草报送省人民政府立法审查的《云南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2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省司法厅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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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1-64189694(传真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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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
2.关于《云南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