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5〕9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表扬先进,激励士气,司法部拟通报表扬一批“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云南省司法厅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在各州、市司法局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集体研究,初步确定了拟推荐对象名单。现根据要求,公示如下:
一、“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拟推荐对象(7个,排名不分先后)
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
云南省安宁市公证处
曲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云南省昭通市恒信公证处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泐公证处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三塔公证处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证处
二、“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拟推荐对象(15名,排名不分先后)
贾媛婷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员
夏琼梅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主任助理
于 虎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公证处副主任
庄莉娟 昆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孙 永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主任
解艳芳 云南省通海县公证处主任
高亚兰 云南省丽江市雪山公证处副主任
金 枚 云南省普洱市天则公证处副主任
王星剑 云南省云县公证处主任
王 磊 云南省楚雄市公证处主任
曹文正 云南省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副主任
李沂锟 云南省马关县公证处主任
李 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诏公证处主任
摸 晃 云南省瑞丽市公证处公证员
胡陈梅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证处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司法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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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