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公告(2021年第1号)】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1-01-08 17:40:41来自: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访问次数:

依据司法部2021年第1号公告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云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的州、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合格分数线云南省分为两档,迪庆州、怒江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共7个县(市);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共89个县(市、区)(详细名单附后)。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曾取得法律职业资格B证或C证的A证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交回旧证书正、副本。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云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8日

 

 

 

附件

 

云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地方名单

 

一、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的地方(共33个)

    呈贡区、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水富市、腾冲市、古城区、华坪县、思茅区、瑞丽市、大理市、楚雄市、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景洪市。

二、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的地方(共7个)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三、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的地方(共89个)

    昆明市:东川区、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

    楚雄州: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文山州: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腊县;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

    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

 

 

 

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4114067

各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及联系电话:

昆明市 昆明市司法局 0871-65138115

曲靖市 曲靖市司法局 0874-3362663、3362662

玉溪市 玉溪市司法局 0877-2028608

保山市 保山市司法局 0875-2218916

昭通市 昭通市司法局 0870-2159291

丽江市 丽江市司法局 0888-5181734

普洱市 普洱市司法局 0879- 2189372

临沧市 临沧市司法局 0883-2136707

楚雄州 楚雄州司法局 0878-3011139

红河州 红河州司法局 0873-3197027

文山州 文山州司法局 0876-2188540

西双版纳州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0691-2120900

大理州 大理州司法局 0872-2319414

德宏州 德宏州司法局 0692-2125414

怒江州 怒江州司法局 0886-3622674

迪庆州 迪庆州司法局 0887-8288015

 

 

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广大申请人应当提前三天(于1月22日)申领“云南健康码”(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 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申领地州、市司法局。

二、1月25日前近一个月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在微信中搜索“查疫情风险等级”,在中国政府网公众号中查询所在地风险等级)旅居史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持有现场提交材料前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三、申请人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前往受理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申请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提交材料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应当在手机上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

六、1月25日前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须持有现场提交材料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

七、1月25日-2月3日提交申请材料期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并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一)申请人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

(二)本人“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红码的,提交“云南健康码”黄码或红码打印件;

(三)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在出院观察期,申请期间内无法按时到达申请地的,提供医学集中隔离证明或出院观察期证明。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申领地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期间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