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检验政府依法行政成效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广大行政复议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高质效办案彰显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贡献力量。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25〕24号),对我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对党忠诚、务实奉献、成绩突出的6个集体和6名同志通报表扬。即日起,云南省司法厅推出“新时代复议为民好榜样”系列报道,讲述这些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深耕一线、为民解忧、化解争议的故事。
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是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复议队伍,他们在“敢于斗争、善于攻坚、勇于创新”中涵养为民情怀。该科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9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5%,调解和解率为26.37%,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件败诉,98.71%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带领保山市在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中名列前茅。
便民为先 践行复议为民的理念
“我要我的地,你们把地还给我!”2025年初,申请人杨某某带着一沓厚厚的材料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办案人员立即给予答复。但申请人说不清楚案由,只一味地要求复议机关“将地还给他”,更将自己多年来诉求得不到实质解决的怨气发泄在现场。为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办案人员耐心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努力沟通,帮其厘清案件来龙去脉,明确复议请求。通过近3个小时的沟通、解释,办案人员在申请人多年来的案件材料中找到症结所在,指导申请人修改行政复议申请并受理。在之后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再也没有给过办案人员“脸色”。最终复议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了杨某某的复议请求。“多年没有解决的事情,没想到通过行政复议获得解决,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电话的那一端,杨某某激动地向办案人员表示感激,从内心深处认可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是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办事的集体。
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行政复议申请坚持应收尽收、应受尽受。在政府网站公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行政复议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及文书格式样本,方便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咨询。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在办公场所设置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在人民法院设置行政复议引导服务窗口,在全市7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使行政复议窗口前移,打通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对基本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先行受理,让申请快受理、群众少跑路。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较2023年增长53.28%,行政复议成为当地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
作风过硬 案结事了显成效
“感谢你们的坚持,不怕麻烦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申请人某村集体代表李某某在行政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至此,某村集体与某国有林场历经多年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由于长期以来申请人的部分耕地、林地插花在某国有林场,因申请人长期未耕种,导致双方界限模糊;某人民政府多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认争议林地全部为国有林,由此产生争议。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转变了办案思路,提出土地林地置换的调解方案。之后办案人员以此为突破口,“一对一”“背对背”分别对争议双方做思想工作,经多轮调解,最终促成某村集体与某国有林场握手言和,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完成林地置换,使双方争议得到彻底化解。
在这场林地纠纷的漩涡里,群众将对明晰产权的迫切需求,对公平界定的殷切盼望,对和谐共生的朴素愿景,都凝聚成一份复议诉求。办案人员作为法律与民意的桥梁,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深入山林勘察边界,用专业权威的知识剖析争议焦点,怀热忱负责的初心倾听各方心声,以公正高效的裁决定分止争,让法律的阳光穿透林地纠纷的迷雾,在绿水青山间绘就法治为民的生动图景。
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以“能动复议”为笔,在行政争议化解的长卷上挥毫泼墨。他们构建起贯穿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的调解机制,用释法明理的春风在受理前吹散误解,以调解和解的细雨在受理中润泽矛盾,借透彻说理的阳光在裁决后消融分歧,切实为群众卸下诉累重担。2025年以来,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件,受理前组织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后结案19件,调解和解率达76.92%,见证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丰硕成果,更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坚定承诺。
能力过硬 依法纠错履使命
2023年,申请人路某某红着眼眶来到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请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申请人情绪几近崩溃,哭诉道:“我在家的时候,明明看到我母亲下班后还在加班,凭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案件受理后,人社部门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办案人员审查证据时,凭借专业的能力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捕捉到该案很有可能遗漏了重要证据。之后,办案人员主动到死者工作单位及第三方公司调取证据,在办案人员监督下,第三方公司技术人员对办公系统深入开展后台检测,最终发现关键证据,证明死者下班后仍然进行了持续的加班操作。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复议机关依法纠错,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重新作出处理,最终认定为工伤,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坚持“刀刃向内”,不偏不倚,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的违法或者不当情形,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2024年针对两个行政机关存在问题分别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两个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整肃内部纪律,理顺办事办案机制和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至今再无类案被纠错,达到了“审结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同时,在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的努力下,复议机构与人民法院、信访部门等建立了有效的协调联络机制。构建了良性互动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和“2+N”的行政执法反馈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同,引导其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诉求,推动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和信访法治化。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高效调动各方资源,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云岭滇西的苍茫沃土间,保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如山野的遒劲古藤,深深扎根边疆法治土壤。他们以专业法律之钥剖开矛盾的症结,让行政争议在茶马古道的炊烟里消融;用 “一站式” 服务打通治理的脉络,让法治阳光在边疆村寨的阡陌间流淌;以法治精神践行为民初心,让复议温度在滇西高原的云霭中升腾,绘就了高黎贡山下新时代复议为民的暖心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