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六个部分: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于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云南司法行政网”(www.sft.yn.gov.cn) “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联系人:邵煜 李玉辉,联系电话:0871-64189083。
一、概述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司法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时度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化、长期化和制度化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强化载体建设,狠抓监督检查,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公众、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机构
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有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司法厅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一是强化领导,调整人事。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省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人事警务处、法制处、法治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驻厅纪检组的相关人员构成,负责处理司法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驻厅纪检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厅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和指导。厅办公室主任兼任保密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厅保密工作;司法厅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司法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规范制度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省司法厅适时调整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一是在原来制定的《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基础上,2017年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司通〔2017〕45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上报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是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定,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开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厅保密办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审查关,确定予以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上网信息审批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审批流程。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先审核,厅保密办再次审核的审批程序,并将上网信息发布审批表存档备查。四是加强保密工作,逐级落实保密责任。司法厅在保密设置上已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形成了保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重点涉密岗位人员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签订《云南省司法厅保密承诺书》,逐级落实保密责任追究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保密机制有效运行打好基础。
(三)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情况
为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省司法厅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工作,2017年,举办了1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和1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和培训班上,对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云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须知》等有关规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意识,理解了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二是司法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云南司法行政网、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监狱网和司法厅、监狱局微信、微博平台公开司法行政信息。三是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纳入奖惩范围,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在年终工作考核中,将每个处室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公开的信息列入了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8年至2017年,省司法厅及下属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2972条。其中,2017年省司法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07条,具体情况如下:
1.网站公开信息数18851条,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云南司法行政网”(www.sft.yn.gov.cn)发布信息1929条,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数150条;“云南监狱网”公开信息16772条,其中:网站信息更新2603条,网上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104份,公开《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14065份;
2.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156条,其中:“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769条,“云南监狱”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387条;
3.“云南司法行政”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共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89条;
4.在《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春城晚报》刊载的稿件1098篇(条);
5.“法治在线——以案释法”专题电视栏目,共播出44期;
6.“96128”专线电话接听解答共132人次,其中:省司法厅86人次,省监狱局46人次;
7.“96128”政务信息网络在线解答共237件,其中:省司法厅154件,省监狱局83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7年,司法厅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梳理本厅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厅把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分为:公开指南和目录、司法厅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新闻发布、权责清单、双公示十三个栏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省司法厅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并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通过云南司法行政网、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南普法网、云南省人民监督员网、云南监狱网公开司法行政信息。我厅门户网站“云南司法行政网”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司法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等,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专门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版块,下设十三个栏目,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窗口。首页还开设有“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信息”两个专栏,对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政策,在24小时内进行转载,确保及时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平台和“云南监狱”两个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云南司法行政”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等,及时准确发布、宣传我省司法行政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实时与博友互动,解答博友的法律咨询,进一步搭建了与公众沟通的桥梁。三是不断加强“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和在线解答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分别在厅办公室信息督办科和厅指挥中心确定了1名“96128”政务信息网络在线解答员和1名“96128”24小时电话专线解答员,对公众提问进行网络和电话解答回复,回复率100%、限时办结率100%。四是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合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云南法制报》开办3个专栏:“司法行政”、“以案释法大墙广角”、“戒毒矫治”,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为树立我省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在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云南网等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刊载信息。六是通过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如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公开政务信息。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司法厅办公楼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及宣传栏适时发布政务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省司法厅将重要政策解读作为加速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及时下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重要政策解读长效机制。对2017年出台的重要文件进行了解读,为严格做好政策解读的源头控制,明确解读责任主体,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省司法厅将解读的责任主体定位为负责重要政策文件起草的部门,多部门会同起草的文件由牵头部门牵头负责解读,做到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7年,省司法厅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均严格按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主要措施、操作方法、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了解读,共解读政策性文件10件:《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云南省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过程记录办法(试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云南省“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云南大学生志愿者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服务进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发布于网站“政策解读”栏目。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及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将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网络舆情监控对公众进行正面引导。厅法治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工作,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正确引导舆论。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控,建立健全相应的舆情监控制度,对涉及司法行政热点问题和政务舆情进行实时监控。一是加强新闻舆论引导。“5.02”省一监罪犯脱逃事件发生后,与省监狱局即刻制定《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云南省第一监狱“5.02”罪犯脱逃案件舆情监测、引导工作实施方案》,按厅党委要求,三次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掌握新闻舆论和舆情的主动权,在各主流媒体发布持续报道,为逃犯的抓捕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舆情处置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的肯定。二是持续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年内与云南网社区舆情中心进行合作,每日对涉及司法行政舆情进行实时监控,每周提交舆情报告,特殊情况下每天两次专报,做好在应急状态下的专题舆情监测和分析。全年共参与了5次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和及时应对处置,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全系统组建了网评员队伍,认真及时执行上级部门和网信办转来的有关舆情处置工作。全年举办网评员舆论引导专题培训班2期。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2008年至2017年,省司法厅累计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5件。
2017年,省司法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由公民个人提出申请。其中,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1件,以网上系统方式申请的3件。我厅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回复,“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具体情况如下:
1. 2017年3月8日,我厅通过邮寄信件收到公民郭靖宇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有关其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信息,我厅于3月16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其“部分公开”,并进行了回复。
2. 2017年3月29日,我厅通过网上系统收到公民李江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云南洪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兴美的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成绩以及律师执业证申报及行政许可相关信息,我厅于4月13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其“部分公开”,并进行了回复。
3. 2017年6月29日,我厅通过网上系统收到公民李江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云南洪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兴美的律师资格证申报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相关材料,我厅于7月3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其“部分公开”,并进行了回复。
4. 2017年12月20日,我厅通过网上系统收到学生严博伟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云南省2016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各案由的类型与占比情况,我厅于12月25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其“同意公开”,并进行了回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08年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累计提起行政诉讼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厅在汲取前几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
础上,按质按量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推进力度不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组织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重形式,轻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一些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较难。四是出于保密审查和安全考虑,部分信息的公开与安全界限难以界定。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力争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奖惩机制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力度。重点强化政务信息服务功能和政务信息查询便捷化。尤其注重服务民生、服务大众等方面的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深入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和宣传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考核评价机制,在加大厅机关内部工作考核力度的同时,扩大公众参与面,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职责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五是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尺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信息保密范围要适时进行变更和调整,同时,强化保密管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为信息公开与保密提供保障,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泄密事件的能力。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云南省司法厅
2018年2月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司法厅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60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85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5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9 |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