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司通〔2025〕40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向王丽江等5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的通知
昆明市、曲靖市、普洱市、红河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杨依等10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5〕54号),我省王丽江等5人被任命为公证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向王丽江等5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并予以公示。省司法厅自收到司法部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寄出《公证员执业证》,请通知王丽江等5人到所在地司法局领取《公证员执业证》。人员名单如下:
王丽江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
李 然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公证处
刀文安 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周炳兰 云南省红河州和信公证处
姜奎梦琪 云南省红河州和信公证处
附件:司法部关于任命杨依等10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