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办事成本

日期:2021-10-14 10:36:48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靶向标”,千方百计解决群众身边难事。

小小承诺书 群众少跑腿

昭通市的马师傅到驾校报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培训,得知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需要提供初中以上学历证明,马师傅犯了难。自己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以为毕业证已经没用,便随手扔弃,且因毕业时间较长,难以找到相关证明人。工作人员随即告知,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可作出书面承诺,签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即可正常参加报名、培训、考试。就这样,马师傅签订了承诺书报名培训并考试合格,9月底已获得“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小小一份承诺书,解决了马师傅的燃眉之急。自2021年4月起,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将“危险货物、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新办)”4项涉及“学历证明”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2021年8月,又将“巡游、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新办)”2项涉及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的事项纳入第二批清单,在报备司法机关后试行。已累计办件284件、时限平均缩减30%,政务服务主动好评率100%。

在证明事项改革取得成效后,将告知承诺制改革同证照分离改革相融合,积极探索将单一证明材料告知承诺,逐步扩大到政务服务事项的告知承诺改革。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转籍)”为例:驾驶员在申请资格证转籍过程中,部分资格证档案资料存在偏差、遗漏等情况,为减少申请人异地来回跑动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和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容缺办理,原则上由申请人自愿选择签订告知承诺书,相关缺漏资料和情况说明等可通过两地部门间线上线下核查并函寄的形式,由审批部门完善。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腿”,切实使群众降低了办事成本,不再为一纸证明“跑断腿”,获得了一致好评。

资格证跨地区办理  “减证便民”落在实处

  家住兰坪县中排乡中排村委会的申请人赵先生于2021年4月5日前往怒江州交通运输局申请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并填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驾驶员培训记录表》,但当他了解到怒江州目前还没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培训项目时很是着急。怒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业资格管理中心及时跨地州协调,于4月9日向邻近州市大理白族自治州道路运输协会发出了《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送培委托书》(怒职押送2021-08),并说明了赵先生的个人基本情况,请求协助开展培训和考试。4月12日,赵先生收到了怒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业资格管理中心的提供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告知其按时参加培训。4月15日,经过培训后的赵先生顺利通过了“爆炸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资格考试。4月25日,赵先生领取了从业资格证。

  从赵先生提出申请,经跨州市协调参加培训和考试,到最终领取从业资格证,只用了20天。他对推行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表示非常满意,对交通系统办事人员的耐心、细心和暖心表示感谢。 

  怒江州交通运输局还不断优化办证程序,让群众少跑腿,节约办事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减材料,清理与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各种提供证明材料的规范性文件,不断优化办证程序,清理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二是强监督,利用“互联网+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强化从业人员信用承诺的自觉性、诚实度,对其个人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旦失信,将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出指南,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公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