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实景受警醒  以案为鉴促矫治——宁洱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狱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日期:2026-07-16来自:宁洱县司法局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项工作”部署要求,抓实抓细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素养、纪律观念和悔罪改过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7月14日,宁洱县司法局联合宁洱县公安局,组织辖区46名社区矫正对象赴普洱监狱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暨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采取“实景警示+集中教育”相结合模式,全程由司法干警公安民警协同配合、闭环管控,严格落实列队秩序、纪律管理等工作要求,确保全程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在监狱民警的带领下,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先后参观监舍生活区、劳动改造车间、集中教育课堂等功能区域,近距离直面场所封闭、纪律严明、人身受限的监禁环境,直观对比社区矫正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与监狱服刑的巨大反差,切身体会违法犯罪带来的自由损失、家庭伤害和人生代价,思想上受到深刻震撼和警醒。

警示教育环节,监狱首先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片,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核心内容,细致阐释社区矫正的法定属性、监管标准及矫正对象权利义务,让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是法定刑罚执行活动,绝非“宽松管理、放任自由”,进一步夯实法治改造思想根基。随后,由普洱监狱服刑人员现场现身说法,他们讲述了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纪律松弛、心存侥幸、违规违纪,最终被依法收监执行的沉痛教训,诚恳告诫在场全体矫正对象,务必珍惜当下自由、珍惜家人期盼,端正改造态度、严守监管规定,踏实积极改过,争取顺利按期解矫、回归正常生活。

监狱实景警示教育结束后,县司法局接续开展社区矫正教育改造集中学习。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重点条款,再次强调日常报到、定位监管、请销假、外出审批、集中学习、书面汇报等各项刚性管理制度,逐条梳理日常监管红线、行为底线,并结合宁洱县收监典型案例,针对性剖析社区矫正期间常见违规风险,教育引导全体矫正对象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活动,通过司法行政公安联动协作,以有社区矫正经历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方式开展靶向教育,破除矫正对象侥幸松懈心理,切实达到了警示教育、规范矫治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宁洱县司法局将持续创新教育矫治形式,常态化开展实景警示教育、集中法治学习,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效,全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维护辖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