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以中心“实体化”改革破局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日期:2026-07-27来自:法治富民访问次数:

富民县司法局紧扣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智慧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为突破口,着力破解基层司法所力量分散、执法标准不一、监管效能不高等难题,积极探索“中心实体化、帮教立体化、监管智慧化、矫治法治化”的“四化”工作模式,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矫得好”深度转变,走出了一条符合县域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实体化运行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五大转变,全面激活全新管理效能。

统分结合,管理架构实现系统性重塑。

打破乡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旧模式,结合县域地形特点和人口分布,设立以中心城区及近城乡镇为主片区,边远乡镇为次片区,在次片区设立工作联络站进行辐射管理,构建“大中心、小聚合”的层级管理体系。成立实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实体化运行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改革后,全县矫正对象统一纳入中心管理,司法所由“直接管理”转为“配合管理”,基层工作负荷大幅下降,彻底扭转“司法所为主、中心为辅”的旧有格局,实现全县矫正工作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实体化运行以来实现零脱管、零漏管,整体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权责明晰,执法规范水平稳步攀升。

围绕中心规范化建设目标,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现有执法人员12名、省厅选派警察2名、专职工作者6名,配置执法警用车辆2辆,制定社区矫正执法事项配合清单,规范司法所配合执法范围和内容。依托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和自助矫正终端,今年以来办理入矫28人、解矫35人,利用“矫务通”实地查访525余人次,“在矫通”小程序打卡报到59人,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办理入矫衔接25人,送达法律文书30余份。制定分级预警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办法,综合犯罪类型、悔罪表现、日常考核奖惩等情况,按照严管、普管、宽管实施差异化监管。今年以来提出训诫10人次、警告6人次,提请撤销缓刑2人,执法尺度实现统一、公信力持续提升。

精准矫治,教育帮扶质效持续提升。

摒弃“大水漫灌”粗放教育模式,推行分类管理与个别化矫正,靶向施教与暖心帮扶相结合。加强中心文化建设,依托教育功能室、走廊等区域,打造沉浸式法治文化空间,结合《社区矫正法》法条解读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矫正对象到红军长征过富民纪念馆、纪念碑开展红色爱国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协助开展走访、调查评估、心理咨询、集体教育和个案矫正等非执法类活动,今年以来参与走访525人次,出具调查评估报告31件,开展集中教育7次、个别心理咨询35人次、心理团体辅导2次。积极建设教育、公益活动、就业“三个场所”,全县已建成教育场所3个、公益活动场所6个、就业场所3个。今年以来走访困难对象5人,开展技能培训1期,30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帮助2人实现再就业。

科技赋能,动态监管手段全面夯实

深化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应用,推动监管从“人工粗放”向“智能精准”转变,实现县、镇两级执法实时远程管控。配备执法记录仪、矫务通等信息化设备,全面采集入矫报到、定位活动、外出申请等信息,推进调查评估、入矫衔接、日常监管和教育学习等业务线上办理,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统一管理。将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视频点名集于一体,实现场所、执法过程、活动轨迹实时可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入矫衔接、法律文书送达全流程线上办理,信息录入率和完整率达100%。建立每月分析研判制度,依托平台大数据,综合犯罪类型、现实表现和矛盾纠纷等因素动态评估风险,切实增强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

协同联动,共治共享格局加快形成。

坚持“开门搞矫正”,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立体化帮教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协同机制,联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统筹司法行政法治资源,针对性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普法教育,构建“矫治+服务+普法”一体化格局。依托“三个场所”搭建帮扶平台,组织矫正对象参与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引导其在奉献中反思过错、重塑认知,推动社区矫正从单一监管矫治向人文关怀、公益修复相结合的多元模式转变,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富民县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改革,以集约管理破解力量分散,以专业履职破解执法尺度不一,以精准矫治破解教育粗放,以科技赋能破解手段滞后,以协同联动破解单一作战,实现了监管效能、教育质量、帮扶效果的全面提升,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富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