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司法局西舍路司法所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调处一起刑释人员与3户农户之间的核桃树权属纠纷,10年积怨得以圆满化解。
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到司法所报到时,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登记和安置帮教“一人一档”要求,组织开展首次谈话,详细了解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及现实困难。
谈话中,王某反映一桩压在心头多年的烦心事:入狱前,他曾向鲁某等3户农户购买一批核桃树,入狱后,家人未能代为管理和经营。出狱归来,王某发现该批核桃树早已被他人实际管理使用,而原转让人已经去世,因核桃树的权属归属便与张某、汪某、鲁某3户农户产生争议。王某要求对方归还管理使用权,并赔偿近10年来的经营收益。这桩纠纷成了王某回归社会后的心结。
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帮助王某缓和情绪,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倾听,对“有无证人、有无字据”等关键信息一一记录在案;另一方面向其阐明“帮教对象权益受保护、纠纷有人管”,打消其“刚出来就被欺负刁难”的顾虑,明确告知若采取过激行为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司法所会依法妥善处理。
针对该纠纷历时久、矛盾深等特点,司法所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与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组成调解小组,开展实地调查核实。
通过厘清转让时间、口头或书面约定、原转让人去世后的继承关系等关键事实,走访当年核桃树转让时的知情人,实地到争议地块逐棵清点、核查四至界线。针对原转让人已去世的情况,同步走访其亲属、同组长辈、时任村干部进行交叉印证,重点查清“转让形式、原转让人死后有无继承分割”等关键问题。经核实,3户农户各执一词,但均无法提供完整的书面凭证,属于典型的历史遗留林木权属夹杂重点对象权益的复合型纠纷。
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调解小组主动联系当事人王某及3户农户,组织四方集中实地调解。调解中,采取“背对背算账、面对面画线”的方式,以事实为依据,结合四方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互信互谅、搁置争议、互利共赢”的调解思路:先按历史管理事实确认各自份额,再依据转让约定明确数量和边界,最后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归属。最终,经多轮耐心磋商,四方就核桃树的权属问题达成一致,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化解数年积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