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一队管”破题基层执法 激活乡镇治理新动能

日期:2026-09-11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丽江市“一队管”破题基层执法

激活乡镇治理新动能

一是精心谋划绘制清晰“作战图”。2025年市委印发《丽江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六个一”改革综合执法“一队管”实施方案》,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2025年3月印发了《丽江市司法局 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致分解,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一队管”工作提供了清晰行动指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建设打造执法“新样板”。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市司法局制定了《丽江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一队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对行政执法办公场所建设提出明确标准,要求行政办公场所按照五室〔日常办公室、接待室、询问室、会议室(听证室)、档案室〕标准进行设置,并对办公场所门头悬挂标识标牌、办公设备选配、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等细节进行规范。同时对执法服装选配,执法案件办理流程、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执法车辆外观喷涂等工作进行细化规范。三是完善制度筑牢执法“防护网”。针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不会办”“不敢办”“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丽江市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从法律文书基本要求、格式规范等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执法文书严谨规范。制定《丽江市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指引》,详细规定证据收集、认定、审查标准,为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明确操作规范,提升执法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印发《丽江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程序。编制《丽江市行政检查文书格式范本》持续规范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检查工作。编制《丽江市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规范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区)司法局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四是多元培训练就执法“硬本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覆盖全市66个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业务骨干专题培训,指导县(区)司法局完成乡镇(街道)第二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通过评查试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卷,现场反馈案件办理问题,并对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培训。针对常见执法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小班制”、“案例式”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五是强化协调凝聚工作“向心力”。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市司法局发挥牵头作用,召集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古城保护管理局、泸沽湖管理局、程海管理局及五(县)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五县(区)编办、五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召开丽江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一队管”工作推进会议,共同商讨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凝聚工作合力。会同市委编办编制《综合执法一队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一览表》加强对县(区)督导调研,提升工作质效。

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一是执法效率显著提高,通过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实现了“一队管多事”,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执法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例如,在环境卫生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中,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响应、协同作战,有效解决了以往执法力量分散、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二是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乡镇综合执法“一队管”工作的推进,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了基层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乡镇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随着执法工作的规范和高效开展,群众对乡镇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