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1998年开始实施法律援助,在全省州、市、县、乡各级都设有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20多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给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体提供帮助,法律援助案件由1999年3273件增加到2021年98319件,增长率达2903%;受援人由3273人次增加到511197人次,增长率达15618%,专项经费由31.2万元增长到增长1412.06万元,增长率达4425%,实现了法律援助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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