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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澄江一KTV接纳未成年人被查处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澄江市一家KTV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娱乐,近日被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情 KTV接待未成年人消费

  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线索,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对澄江市某KTV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该KTV违规接纳4名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消费、娱乐。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核实情况,确认该场所明知歌舞娱乐场所属于未成年人禁入场所,仍放松管理、违规放行未成年人进入,漠视保护未成年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者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这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并非选择性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某KTV作出警告、罚款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该场所立即整改相关违法问题,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释法 娱乐场所严禁接纳未成年人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环境复杂,极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价值观养成造成不良影响,是法律明确划定的未成年人禁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文旅部门提醒,各类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入场登记制度,严把准入关口,杜绝未成年人违规入场。同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监护者的支持,家长要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孩子自觉远离禁入场所。

  本报记者 管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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