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428件,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访问量达74796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335份,提供智能咨询58423次,业务申办476件,12348热线平台咨询电话99840通,全面解决群众身边民生大问题。
法律援助让亲人握手言和
近日,受援人张某某将一面印有“为民维权解民忧,法律援助伸援手”的锦旗送到昆明市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对全体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表示感谢。
据悉,张某某继承了其父母某地的房产,其3个亲属对此事不满,强行撬锁进入张某某的房屋并进行拆除、重建。张某某闻讯赶来阻止,却被3人殴打致身体多处骨折,经侦查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张某某于2020年8月至五华区人民法院,对被故意伤害一事刑事自诉,但因案情复杂,对刑事自诉程序不了解,张某某陷入困境。之后,张某某在公交车上看到法律援助宣传,次日便带上相关证据及经济困难证明来到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张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因该案开庭在即,遂开启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将案件指派给刑辩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办理。经过公开开庭审理,3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向张某某赔礼道歉,写下悔过书。张某某接受了3被告人的道歉,当庭放弃对3被告人的追责,撤回起诉,矛盾得到化解。
张某某只是法律援助受援群体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法律服务功能,扩大法律服务领域,拓展法律服务深度,延伸法律服务链条,增加法律服务供给,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加强在服务手段、服务模式、服务机制、服务产品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以创新驱动服务升级,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拓宽服务做到应援尽援
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展法律服务“群众少跑腿”活动中,通过强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强化服务指引,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近日,“招手即停”的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司法局勐腊司法所“流动法律诊所”分外惹眼。“流动法律诊所”配备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人民调解员3名,流动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为偏远村寨的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到援助中心的群众上门受理案件,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特殊人群申请难的实际问题。
为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开远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于2021年3月在驻开某部队成立“开远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军人军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在开远市人社局建立“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定期安排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为农民工、困难劳动者开展非诉讼调解,提供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出庭参加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
残疾人是法律援助的主要群体之一,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设施无障碍、交流无障碍、程序无障碍”的公共法律服务。其间,该局与盘龙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推出《接待文明用语手语》视频,方便有听力障碍的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公法云”平台让群众少跑腿
同时,结合云南实际情况,我省提出进一步加强“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估工作、帮扶“少边贫”地区的具体方法、将非法婚姻案件中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和已完成户口登记的经济困难回流边民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等创新措施,并将入学、婚姻、财产继承分配、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列为援助事项,放宽妇女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请求给付抚养费、扶养费的妇女和未成年人,免予经济情况审查。
此外,我省还建设了“公法云”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平台以云南法律服务网为中枢,统筹云南掌上12348微信客户端、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微信城市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等各类线上线下平台,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业务自助申办及综合司法信息查询等免费法律服务,让群众办事从“脚尖”到“指尖”,由“面对面”到“键对键”,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