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云南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张牌”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力量建设。着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业力量建设,吸收高资质高水平人才进入鉴定队伍。我省现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26家,司法鉴定人651人;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完成量为15650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完成鉴定案件量均居全国前列。
二是: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监督。按照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文件要求,着力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进行评估,加强登记评审工作,确保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条件。加强质量体系建设,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加强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配合,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一律要求必须通过认证认可。
三是:建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对环境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指导,为办案机关在解决复杂、疑难、或有争议的特殊技术问题的鉴定提供专家意见,成立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专业委员会,建立了司法鉴定专家论证机制。
四是:积极开展涉生态环境公证服务,保护环境资源,切实做到哪里有公证需求,哪里就有便捷优质的公证服务。目前我省已开展滇池治理公证服务,洱海环湖截污工程PPP项目公证服务,澜沧江、抚仙湖、珠江源等水域放流鱼苗公证服务,对涉生态环境公证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对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调研,及时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增强涉及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