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定位”的重要要求
王宁代表(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构成云南发展的总遵循、总指引。我们要牢记嘱托,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的重要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是后发展和欠发达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仍是云南最大的任务。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大抓产业强省建设、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向深化改革要红利、向扩大开放要活力、向科技创新要动力,千方百计把经济发展搞上去。
落实“三个定位”的重要要求,致力于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全面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湖一策”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筹备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大通道大物流建设,深入实施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综合交通、能源、数字、通信、物流枢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地区合作全面加强。
落实“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要求,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建设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省政治生态山清水秀、风清气正。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效能革命,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让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成为全省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记者 张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