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在昆明举行“2022年云南省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马翔向新闻媒体介绍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成效
202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锚定发展目标,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工作各项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强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由分管副省长主持召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实施《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18条措施》《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全省16州(市)均建立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格局。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2021年,云南省专利授权4116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643件,同比增长48.21%,年增量接近“十三五”时期总增量的一半,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9件。注册商标11.39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53.86万件。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5件,总量达307件。新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77件,林业植物新品种36件,总量达885件。版权作品登记数达2.34万件,较2020年翻一番。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省市场监管局实施16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带动10余万户农户生产,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民就业20余万人,累计经济效益达36亿元。通过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选云南省专利奖三大举措,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2021年,全省出让专利1932次、受让1493次;实现专利、商标质押融资4.2亿元;15项专利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50项发明专利获云南省专利奖。新认定158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增20户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企业,新增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7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30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7家。省财政厅安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8000万元。农业农村部门安排“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2900万元,支持云南南涧无量山乌骨鸡、普洱咖啡、东川大洋芋、勐库大叶种茶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项目,打造区域公共品牌。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任务,着力抓好云南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案件687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0件,假冒专利案件65件。新增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39家,总数达540家。全省公安部门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91起,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8亿元。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类案件6403件。全省版权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机构共检查经营单位2.86万家次。昆明海关查获侵犯知识产权商品508批次,共计23.54万件。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拓展。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实施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实现专利、商标“一窗通办”,全省各州市累计设立商标受理窗口9个,全省专利电子申请率99%以上,居全国前列,商标受理窗口电子申请率达100%。全省知识产权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检索、分析等公共服务4万余次。省版权局扩大版权服务阵地建设,新增设15家版权服务工作站。省科技厅建成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市场,为全省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综合服务。
介绍《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论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五大关系”和“两个转变”,并从六个方面做出了重点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精辟论述和重要指引。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绘就了新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省政府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迅速对我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会同各有关单位,立足云南发展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提出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中期目标是: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9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万件,注册和登记的地理标志超过510件。远期目标是:到2035年,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构建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作用逐步显现,具有云南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提出构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2项重点任务。明确制修订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及工作规范,调整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等具体工作。
二是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构建公正权威的司法保护机制、严格高效的行政保护体系、统一领导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3项重点任务。明确优化审判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专业侦查队伍,加强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等具体工作。
三是构建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提出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造机制;健全高效顺畅的运用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3项重点任务。明确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县、植物新品种创新、版权运营体系建设等工程。
四是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提升信息利用效能3项重点任务。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等具体工作。
五是营造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提出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4项重点任务。明确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定期发布云南省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实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等具体工作。
六是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提出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以及加强对知识产权海外工作的服务和支持2项重点任务。明确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走出去”等具体工作。
七是从加强组织领导、支持保障和考核评价3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下一步,云南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