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了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从2017年的91.09%上升到2021年的97.6%。
日前,“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司法工作专场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执法戴上“紧箍”穿上“防护服”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介绍,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规范行政立法行为,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推动行政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十年来,以省政府议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59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2件、修改97件、废止31件。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为执法戴上“紧箍”、穿上“防护服”,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云南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2批次公布全省1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大幅减少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2021年全省共办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38.7万余件;开展“千名律师助万企”活动,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行政复议机关纠错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云南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指导昆明市、丽江市、楚雄州向所辖乡镇(街道)下放县级行政执法权885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云南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省级层面改革任务,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十年来,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万余件,案件年均增长率20%以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3072件,纠错率21.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
云南刑罚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连续5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等“四无”目标。
此外,云南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组建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推动建成调查评估和奖惩审核委员会132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129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76个,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1024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十年来,全省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既要“管得住”更要“矫得好”。
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
十年来,云南省律师事务所从532家发展到1042家;执业律师从5614人发展到1.41万余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位居西部第二,彻底消除“无律师县”,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云南从“律师大省”稳步迈向“律师强省”。
云南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增加至92项,“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扩展至4项,16家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赋强公证模式在全国推广,云南公证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援助范围扩大至32项,2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县(市)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819个。
近九成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十年来,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巩固1.6万余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阵地,推动建立涵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6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29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建立60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网络;组织全省18.3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十年来,云南省共调解矛盾纠纷5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近9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作者/李丹丹 制图/宫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