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云南省反馈会议在昆明召开。
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组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邱水平反馈督察意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会见督察组一行,并交换了工作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7月20日至2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深入昆明、楚雄、大理以及所辖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实地督察。
督察组指出,从督察情况看,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地方立法,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注重发挥法治建设对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稳步提升。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有待提升。有的地方结合实际、联系工作、见人见事的深度学习较少,有的市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还不够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成效还有待提升;有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到位,对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另一方面,市县法治建设仍有短板弱项。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基层法治基础比较薄弱,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工作亟待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部门审批和监管职责边界不清、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监管领域管理服务缺失,有的市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不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规范,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有的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机制不健全,执法标准不统一,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仍然存在。
督察组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推动全省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要落实整改程序要求,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逐案细化整改措施。要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下大力气解决长期制约本地区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要夯实法治基层基础,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压实法治建设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健全完善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受省委书记王宁委托,王予波对督察组来滇指导工作表示感谢。王予波表示,督察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我们的成绩,又指出问题和不足,并对抓好督察整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扛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以法治云南建设的实绩实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彻底整改,通过整改全面提升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要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云南,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杨亚林、任军号、孙灿出席有关活动,督察组成员、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接受实地督察的州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撰文:张寅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