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

日期:2020-01-21 16:40:55来自:厅办公室访问次数:

1月21日上午,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同志主持召开省司法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政法干部学校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部)、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春节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采取坚决措施,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要落实属地原则,“两局干校”和各监所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迅速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局中心医院和各监所医院要启动发热门诊,充分发挥好预防、监测、诊疗等作用。

三是要严格预防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提高干警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要减少大型活动、并高度关注食品配送的来源,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四是要加强管理教育。疫情可防可控,既要加强疫情形势教育,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又要组织开展疾病、疫情等的预防知识培训教育,统一思想认识,防止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五是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监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毒、爱国卫生教育等工作,对发现的发热等人员,及时就诊,及时报告。

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加强安全稳定和相关医护人员的值班值守工作,“两局”要加强对各监所单位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和澄清信息,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